从“天人感应”到“天人互泰”的飞跃
[“天人互泰”点评之三]从“天人感应”到“天人互泰”的飞跃
——程永
天人感应,文字记载源于古代《尚书·洪范》,是中国传统哲学概念之一,指人与自然万物同类相通,相互感应。其主要学派有孔子学说、墨子学说和董氏学说等。
感应,从物理学上解释,是指物体与物体之间,因电场或磁场的相互作用或感应而产生电磁状态的变化。古人说的“天人感应”,是人和其它动物因受到天地环境、生存环境等的影响而引起相应的反应,是自然界的不同现象对于人间万事万物发生变化有着各种不同的反应,多指天意与人事的交感相应。因此,古人认为天能影响人事、人的行为也能感应天地,即天对人、人对天相互存在着感应和影响关系。


天人互泰,源于哲学学者梁缺的《穷通刍论》和《天人互泰》,是现代哲学理念之一,是指天与人、人与自然彼此保持安定太平、和谐美好的常态关系。它辩证地阐明了天人彼此之先后秩序、包容关系、和谐原则、中庸法度及变化规律。一方面描述了天人关系应当达到什么样的理想情形,另方面回答了怎么样才能使自然界永恒保持着天人互泰这样的美好愿景。其集中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呼吁人的自律与反思,唤醒人的德性良知。
笔者认为,“天人感应”是人类对天地变化的感知感觉,是自然环境征象与人类情态变化的相互对应,其理念阐释是一种机械程式的表象判断,并没有从更深层面和更广领域回答为什么这样、人类该如何应对等问题。而“天人互泰”理念正从根本上回答了该问题,是“天人感应”的伸展与飞跃,它从抽象的逻辑思维中指导人类的具体实践,唤醒人类的能动智慧与德性良知,指出人类一切活动对天地变化的影响与作用,明晰人与天地的因果辩证关系,强调人类应从主观方面多找原因,努力协调好与天地作为共同体的存亡关系,以趋吉避凶。

举头三尺有神明!《天人互泰》中曰:“天地之性,德为本;天地之情,和为贵。”、“天人互害互恶则'否’,天人互利互善则'泰’”。诚然,“天人互泰”是天人关系的至善目标,是人类生存的理想追求,也是人类永恒发展的不灭信念和精神力量。

(本文作者:程永,哲学学者。本文摘自梁缺《天人互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