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第四次专利法修改增加了对局部外观设计的保护。所谓局部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局部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专利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下面将逐一简要介绍如何准备上述三种文件。请求书包含外观设计产品名称、申请人和设计人信息、优先权声明等,如下面的图1.1和图1.2所示。
对于局部外观设计来说,笔者认为其名称应该是该局部外观设计所在的产品整体的名称。以杯子杯把的局部外观设计为例,虽然要求保护的外部设计为杯子的杯把,但是由于该外观设计是“杯子”的局部外观设计,因此,该局部外观设计的名称应该为“杯子”。顺便提及,外观设计产品名称应该是明确具体的,不应过于笼统,以便能够准确地反映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分类号。例如,若将前述杯子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选择为“容器”,则由于该名称过于笼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修改。鉴于此,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之前,有必要对外观设计产品选择更具体的名称,优选洛加诺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小类名称。申请人和设计人信息具体包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以及设计人(须是自然人)姓名。对于局部外观设计来说,设计人即是设计该局部外观设计的人,其数量不受限制。如果第一设计人是中国人,则还需提供第一设计人的身份证号。如果该外观设计申请声明享有优先权的话,则需自外观设计在外国或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的同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文件副本。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是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根据专利法第64条第2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通常包含外观设计的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如右面的图2.1所示。
对于局部外观设计的视图,参考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公众号上发表的文章,申请人可以在这些视图中以实线表示要求保护的部分,对于不要求保护的部分,可以用虚线表示;或者,对于不要求保护的部分可以采用半透明涂覆的方式,未覆盖的为保护的部分,覆盖的为不保护的部分,如下面的图2.2和图2.3所示。由此,对于享有外国优先权的一些局部外观设计申请,在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局部外观设计申请时,不必再将优先权文件视图中显示的虚线改成实线,而可以保留原始绘制方式也即保留虚线即可。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包含外观设计产品名称、外观设计产品用途、设计要点等,如下面的图3.1所示。前面已经介绍了外观设计产品名称,故在此不再赘述。除了外观设计产品名称外,外观设计产品用途也是为了帮助准确地确定外观设计的分类号。同样,局部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也应该是该局部外观设计所在的产品整体的用途。另外,简要说明中可以写明设计要点所在的部位。对于局部外观设计,申请人通过虚实线结合或半透明涂覆的方式间接表明了设计要点所在的部位即是实线所示部分或未覆盖的部分。根据需要,申请人也可以在简要说明中进一步表明设计要点。
以上,笔者从工作实践的角度介绍了在申请局部外观设计申请时涉及的几个方面,以希望帮助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避免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书,从而加快审查进程,尽快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陈姗
陈珊女士自2004年3月以来一直从事专利代理行业,主要涉及机械领域的专利撰写、专利申请和复审、无效、行政诉讼以及外观设计等,已处理上千件专利新申请以及OA答复。陈姗女士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和律师资格证,将英语、专业背景以及法律思维充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