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法院宣传稿,简直反人性!
来源:北京瘦马Re;作者:知产案例君
今天读到了一篇叫“轻伤不下火线”的报道,报道描述了,河南安阳一位女法官住院15天期间,办结了8起案件的神奇事件。
新闻里充满了血淋淋的“正能量”,通过刻画法官舍弃小家、舍弃自己安危,来突出她对审判工作和司法事业的热爱。新闻说,她不仅住院15天办结8个案子,还在老公手术当天安排了4个庭,自己摔倒下巴穿透伤,只做了简单的包扎就回到单位继续工作。
其实这样的新闻不在少数,为了突出先进人物对工作的热爱,必须要报道的人物充满了战斗精神与残酷的牺牲。这种新闻里什么都有,就是缺少人情味和温度,读多了反而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前几天魏晶晶法官积劳成疾猝死在办公室的新闻犹在脑海,血迹未干。她在去世的前一天还加班到晚上十点,临死之前还在合议案子。今天又宣传的这个法官,实际上与魏晶晶并无区别,同样的事迹写给活着的人是先进事迹,写给死了的人就是讣闻。
我把这种报道叫作“血淋淋的正能量”。首先感觉不真实,一般人不会这么做。一个连自己都不爱、连家庭都不爱的人,是不可能爱工作,爱当事人的。
其次,即使是真实的,也会让人觉得没人性、没人味。这样的新闻里,显然为了报道的效果,新闻事实经过了一定的加工,牺牲了一部分素材与事实。而这些放弃的素材恰恰往往是法官人性里的一部分。
最后,让人觉得体制与领导的虚伪、残忍,在过度压榨法官。个体觉悟高,热爱工作的法官可能会出现,可无处不在、时时关心干警困难和生命安危的组织在哪里?他们是如何能够忍心让自己的法官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住院15天还要结案,残忍的让她带着下巴穿透伤去继续工作。
所以这样的报道,也就是一篇报道,法律之外的人看了觉得可笑,内行的人可能会哈哈大笑,然后心里骂娘。
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都扮演这不同的角色,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血肉的个体。到了一定的年龄,我们有了家庭,我们都是父母的孩子、儿女的父母,配偶的爱人。在此之后我们才是我们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职业身份。
所以河南的法官,他首先是个女儿、母亲、妻子,然后她才是名法官。如果要塑造超出人性与人伦的形象,让先进人物都放弃了自身的生命、家人的安危,只去爱审判工作,除非她不是人,或者她是位病人。
其实这个新闻我内心是相信它的真实性的,也正因为它是大概率是真的才显得尤其可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