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政府又撒钱了!符合资格都可以申请
加州政府又撒钱了!符合资格都可以申请
目前可以準備第九輪的申請
申请时间:9 月 9 日星期四至 9 月 30 日星期四
請把握好時間,可能是最後一輪的申請機會了喲!


补助金额从 5,000 美元到 25,000 美元不等。企业根据其最近的纳税申报表中记录的年收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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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公司年收入 |
个人或公司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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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于$1,000-$100,0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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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于$100,000-1,000,000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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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于$1,000,000-$2,500,000 |
$25,000 |
1. 驾照拍照
2. 2019 PDF版报税表 (公司或個人)
3. 营业执照(如果有)
4. 电话号码
5. 电子邮箱地址
6. 个人或者公司的废弃支票拍照
寄以上文件到 CPAWENDYLIU@gmail.com郵箱,會有專人打電話跟您溝通聯係
地理位置位于加州的小型企业或小型非营利组织必须满足以下标准才有资格获得补助金:
1. 必须符合“合格小型企业”的定义。
“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是指
(1) “小型企业”(独资经营者、独立承包商、1099 工作和/或注册的“营利性”企业实体(例如,C 公司、S 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根据最近提交的纳税申报表的年总收入为 250 万美元或更少(但年总收入至少为 1,000 美元)或
(2) “小型非营利组织”(注册 501(c)(3), 501 (c)(19) 或 501(c)(6) 根据最近提交的 990 表格,年总收入为 250 万美元或更少(但年总收入至少为 1,000 美元)的非营利实体)
2.至少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运营的活跃企业或非营利组织,如果是2020您以后开的公司就不符合资格。
3. 企业目前必须正在运营或有明确的计划在加利福尼亚州允许重新开业后重新开业
4. 业务必须受到 COVID-19 以及因 COVID-19而颁发的安全限制条例从而导致的业务中断或业务关闭。
5. 企业个人必须能够提供有效的文件,包括 2019 年联邦纳税申报表或 990 表格、加州政府文件,例如以下之一:公司章程,组织证明书、假名注册或政府颁发的营业执照。
6. 企业必须能够提供可接受的政府签发的带照片身份证件。
7. 如果拥有多个商业实体、特许经营权、地点等的申请人不符合多次资助的资格,只允许使用其符合条件的收入最高的小企业申请一次。
加州政府组织将分析选择所有的申请人资格。加州政府 将与加州小型企业倡导办公室(CalOSBA 或“办公室”)协商,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优先排序。在州和联邦平等保护法允许的范围内,将根据以下标准优先提供补助:(请注意:提出申请不代表一定会获得加州政府的这项补助金。)
1. 地理分布基于 COVID-19 健康和安全限制的地区或由于政府颁布居家令导致收入收到影响的公司或个人。
2. 受大流行影响最严重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北美行业分类系统代码中以以下开头的行业:
61 – 教育服务
71 – 艺术、娱乐和休闲
72 – 住宿和餐饮服务
315 - 服装制造
448 - 服装和服装配饰店
451 – 体育用品、爱好、乐器和书店
485 - 过境和地面客运
487 – 景区观光交通
512 - 电影和录音行业
812 - 个人和洗衣服务
5111 – 报纸、期刊、书籍和目录出版商
3. 受大流行影响最严重的非营利性宣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紧急食品供应、紧急住房稳定性、儿童保育和劳动力发展。
4. 社会经济指标指向的弱势社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中低收入、贫困率、失业、教育程度和其他限制因素。
根据比较 2020 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与 2019 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的报告,将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文化机构的补助。
1. 在加州没有实际办公地点的企业
2. 未注册为 501(c)(3)、501(c)(19) 或 501(c)(6) 的非营利企业
3. 政府实体(美洲原住民部落除外)或民选官方办公室
4. 主要从事政治或游说活动的企业(无论此类实体是否符合 501(c)(3)、501(c)(19) 或 501(c)(6) 的资格)5. 在个人纳税申报表上提交附表 E 的被动企业、投资公司和投资者
6. 教堂和其他宗教机构(无论此类实体是否符合 501(c)(3)、501(c)(19) 或 501(c)(6) 的条件)
7、银行、财务公司、保理公司等主要从事借贷业务的金融业务
8. 从事联邦、州或地方法律规定的任何非法活动的企业
9. 色情性质的企业,包括呈现色情性质的现场表演的企业,以及通过销售产品或服务,或任何描绘或展示的呈现,直接或间接获得超过最低总收入的企业。
10. 从事任何社会不良活动或可能被视为掠夺性活动的企业,例如先租后买业务和支票兑现业务
11. 以最大承载量以外的任何原因限制顾客的企业
12. 投机业务
13. 拥有超过 10% 股权的任何所有者 (i) 在过去三年内被定罪或对该所有者作出民事判决,或已开始任何形式的假释或缓刑(包括判决前的缓刑),实施与获取、试图获取或执行公共(联邦、州或地方)交易或公共交易合同相关的欺诈或刑事犯罪;违反联邦或州反垄断或采购法规,或贪污、盗窃、伪造、贿赂、伪造或破坏记录、作出虚假陈述或接收被盗财产,或 (ii) 目前被起诉或以其他方式受到刑事或民事指控政府实体(联邦、州或地方)实施了上文第 (i) 项中列举的任何罪行
14. “附属”公司(该术语在 13 C.F.R. § 121.103 中定义)
15. 多个商业实体、特许经营权、地点等不符合多次补助的资格,只允许使用其符合条件的收入最高的小企业申请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