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家的愣孙了

〓 第 1481 期  〓

文|王永春  编辑|王成海

连续下了好几天的雪,今天终于小了,满满盈盈的皑皑白雪像一张棉被,把苍穹大地包裹得严严实实。今天早自习后,学校大喇叭喊:喂,喂,喂,各年级师生带上工具清扫校园内积雪……

土中的校园真大,本来非常喜欢冬天、喜欢雪、喜欢嬉闹的我,今天在外面扫雪,却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今天早自习班主任语文课上我又被老师批抨了,而且,还被赐了一个我说不上喜不喜欢的外号——地主家的愣孙了。

今天早自习,语文老师一如既往的在上课铃声响之前进了教室,抱了一沓卷子放在咯吱摇摆、陈旧掉漆的老木讲桌上,然后,让瘦小的语文科代表穿梭在桌与桌之间,把一张张卷子给我们每人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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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清了清嗓子,同学们叽叽喳喳、交头接耳的吵杂声,也断断续续的停了下来,老师拿起留在讲桌上几张卷子上的其中一张说:“这是上个星期咱们考的,这学期期末模四的语文试卷,咱们班总体考的不行,你们让我咋说了,你们是我带过的最不长记性的一个班,模三出的题,个别同学模四出了还出错,我讲的快磨破嘴呀,你们却是东耳朵进西耳朵出,一点儿也不用心。好了,我先讲B页的阅读理解。”同学们哗哗的翻找B页的试卷。

今天我的卷子又没发下来,没有发下来卷子同学,有两种可能,要么成绩优异,卷面干净、字迹公整,老师要表扬一番,要么卷面一塌糊涂、废物点心!当众批评一顿。

刚刚看着小圪转转的科代表发下最后一张卷子,没有给我发,我估计又是那后者,同桌习惯性的把她的卷子放在了我们分界线上,老师手刻油印版的卷子,散发着油泥的墨香,还伴有同桌万紫千红抹脸油的芳香,再伴有将被批抨的忐忑,五味杂陈。

老师加大了声调气愤愤地说:“你们说《白毛女》这道阅读理解题,和咱们模三一样不?”“一样!”同学们异口同声、有气无力地说着。“这道题,课上我讲了多少遍了?居然还有人做错,你们说可惜不?20分呐?!中考一分压千人呐?!尽然还有人错?!”老师生气的用黑板擦敲打着摇摆的木讲桌,吼着,他敲打起袅袅粉尘,冉冉升起,弥漫在我们师与生之间,更形象一点地说,此刻老师他更像站在香烟缭绕、桃花岛中光明顶上的黄药师,讲桌上是江湖武林明抢暗夺的武学奇术——《九阴真经》,台下郭靖向黄蓉送着秋波,洪七公悄悄说王重阳、周伯通、李莫愁、杨康应该早入丐帮,方成大业。欧阳锋笑着说袭千仞、一灯大师、梅超风何不加入全真教,然后联络武林各门派联手在白驼山灭了黑风双煞、柯镇恶和丘处机 ……想到这里,我看着老师身后后黑板,不由得暗自窃窃自喜。

老师还在生气地敲着黑板擦,翻找着桌上我们几个没发下来同学的卷子,说:“大家看题,问杨白劳给喜儿扎起了红头绳作者想表达的是什么?"同学们又参差不齐的念着:“表达劳动人民对生活的向往……”当然,这如朗朗诵经声中免不了有一些滥竽充数的人,我跟着大家圪嚼着,又扭头看到窗外班门口的那棵和我差不多同龄的榆树上,刚刚落下三只喜洽洽,它们“咭……咭……咭…”,叫个不停,一只立于树顶树梢,一只由下而上,奔跳,窜跃,一只立于树中支梢,不叫,不窜,啄爪下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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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边看着教室外面树上的三只喜洽洽,一边跟着大家圪嚼老师的提问。

老师说:"这个问题大部分同学做对了,看下面提问,你阅读此文后的读后感是什么?"老师念完题后,吵杂声停了,只有前排几个同学说着,老师叫起苏二黄毛起来回答,由于我在后面座,回答问题的苏二黄毛在第一排,声音又小,我也听求不见她圪嚼啥了,老师整愤愤的脸上瞬间融化,满意地笑着点了点头。

老师让她坐下后,翻着讲桌上的卷子,拿起了一张卷说:“这道题,咱们班有位大侠居然这样回答的,读《白毛女》一文的读后感,人家在横线空白处这样写道:读《白毛女》一文后,我想起我奶奶说,我未曾谋面已故的爷爷也是地主,这样,算起来我就是地主家的大孙了,我以后要好好善待我们的劳动人民!”

读完卷后,看得出老师白了又绿的脸上,已经暴露出他心中那愤怒着万马千军在奔腾咆哮。

顿时,班里哄堂大笑起来,老师生气地说:“你们猜猜这位大侠是谁了?!”同学们互相看着,谁了?“站起来!"老师又拿起黑板擦敲打着讲桌,爬在课桌上想钻到桌下的我,唯唯诺诺地站了起来,同学们习惯性用异样眼光看着我,老师说:“你是地主家的大孙了?”

我低着头,明知是对的也没敢点头,老师说:“这地主家的大孙了,连孙子都写成'孙了’。"我看你是地主家的愣孙了!这道题我讲了多少遍了,王永春!你说!这分丢的可惜不……”关于老师现在的提问,我显得异常的沉着冷静,老师他的套路我早已摸清,这个时候,这个问题最好不要回答,我如果回答“可惜”,定是迎来一顿臭骂,我如果回答“不可惜”,后果可想而知。

这是我初中的一篇日记,这节课后,“地主家的愣孙了”这个外绰号,从那节课后就叫开了,同学们叫了我好几年,我说不上喜欢不喜欢,也坦然地默认了,因为,时至今日,我仍不知道我这个外绰号是褒意词还是贬意词。

偶然翻看了我上学时日记,日记本那桔色塑料皮上那位八十年代的美女,依然那么清纯,日记本首页用加了纯兰色墨水的钢笔歪歪扭扭的写着:日记日记,天天要记,一天不记,不叫日记,右下角是我的名字。

我承认,我一个极其念旧的人,过往虽如游鸿惊鹤般逝去,但每每看看到过往中的曾经,我依旧心潮澎湃,或许,只有,那些旧的人和物,只有,他们才能证明——我曾经来过 。

我以为40岁,我总该跻身爷爷曾经的权贵,

不再为碎银几两夜不能寐,

不必终日流离四海、奔波徘徊,

面对金钱、面对困惑,不会狼狈后退,

可曾经激昂在校园那一份大无畏,

被我永远尘封在了日记中,

那宝贵的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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