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方案设计范本供参考】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xxxxx 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 20xxx 年 8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合伙人

第三章:合伙企业

第四章: 出资

第五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第六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七章 :不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八章 :经理

第九章 :同业禁止和交易限制

第十章 :财务会计

第十一章: 特别约定

第十二章 :入伙和退伙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争议解决

第十六章: 附则 (合同正文)

第一章 :总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006 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以下统称“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原则, 经友好协商,xxxx、 yyy 等二名自然人同意在天津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即天津 xxxxx 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特订立本合伙协议 (以 下简称“本协议”)。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 5 -

第二章 合伙人 , 2.01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天津正式签署: (1) 合伙人: xxxx,一名中国国籍并具有完全缔约能力的自 然人,其住所为。(以下简称“甲方”) (2) 合伙人: yyy ,一名中国国籍并具有完全缔约能力的自 然人,其住所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下文单称为 “合伙人”,合称为“全体合伙人”。 2.02 甲方为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乙方为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 6 - 2.03 甲方不执行事务,乙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三章 合伙企业  , 3.01 企业名称:xxxxx 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3.02 经营场所: xxxxxxxxxxxx 市场。 3.03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3.04 合伙目的:实现合伙人投资的保值增值。  7 - 3.05 经营范围: xxxxx 3.06 上述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均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第四章 出资 4.01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 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为 xxxx 元人民币(¥ xxx,000 ); (2) 甲方以附件一所列货币和实物出资 xxxx 万元人民币 (¥xxxx),占出资总额的 xxx(xxx% )。甲方应于 xxxx 年 6 月 x 日前,缴付出资完毕;   8 - (3) 乙 方 以 第 4.03 条 所 列 劳 务 出 资 xxx 元 人 民 币 (¥xx,000 ),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xxx(xxx% )。乙方 应于企业成立之日起 三年内分期缴付 。 4.02 甲方缴付出资时,应将货币划入企业的帐户,将实物资产交 付乙方,乙方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企业向甲方出具收据, 作为出资证明文件。 4.03 乙方以其在企业的三年劳务(企业成立之日起)作为出资,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乙方在企业的一年劳务作价为 xx 元 人民币(¥ xxx),三年劳务作价为 xxx 元人民币(¥ xxx)。 4.04 合伙人的出资,以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 产,均为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企业的财产。 9 - 4.05 企业成立后,增加或减少对企业的出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 决定。 4.06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的财产份 额,但应当提前三十( 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须经其他合伙 人同意。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4.07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普通合伙人以 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第五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01 企业年度或一定时期的利润和亏损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和分。 - 10 - 担: (1) 利润全部分配给甲方,亏损全部由甲方承担; (2) 如企业分配给甲方的利润累计达到 xxxx 元人民币 (¥xxx,000 ),则此后不再采取以上方式,而应按照甲 方百分之五十一( 51% )和乙方百分之四十九( 49% ) 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5.02 上述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应在企业年底分红、合伙人财产 份额退还或被执行、企业清算时实施。

第六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

11 - 6.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或全体合 伙人的授权执行企业的合伙事务。 6.02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选任条件和程序: (1) 有限合伙人不得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 企业有一名普通合伙人的,应当由该普通合伙人担任; (3) 企业有数名普通合伙人的,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委托 一名或数名普通合伙人担任。 6.0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权:12 - (1) 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 制订企业融资、担保、重大资产处置、设立分支机构的 方案; (3) 制订企业员工的工资标准方案; (4) 决定企业员工的奖金发放方案; (5) 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 决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13 - (7) 提请聘任或解聘企业的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8) 本协议约定和全体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6.04 除非全体合伙人另行聘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企业的经理, 按照第 8.01 条行使职权。 6.05 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超越职权执行事务; (2)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14 - (3) 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4) 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5) 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 存; (6) 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7) 擅自将企业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使用; (8) 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15 - (9) 本协议和相关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不执行事务合伙人 7.01 不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企业。 7.02 不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但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 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 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 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获取财务报告,查阅会计帐簿等 16 - 财务资料; (4) 按照第 7.03 条规定,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 (5)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7.03 企业的以下事项,应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 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员工的工资标准; (3) 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的方案;17 - (4) 选择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5) 聘任或解聘企业的经理、财务负责人; (6) 改变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7) 借款、担保、设立分支机构; (8) 企业重大资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等) 处置; (9)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章 经理 8.01 企业设经理,经理对全体合伙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组织实施全体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决定; (3) 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19 - (5) 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6) 拟订企业的奖金发放方案; (7) 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8) 决定录用或辞退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 的员工; (9) 本协议或全体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8.02 经理应参照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遵守第 6.05 条、第 9.01 条、第 9.02 条约定的相关规则。

第九章 同业禁止和交易限制 9.01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企业相竞争的业 务。 9.02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企业进行交 易。

第十章 财务会计 10.01 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 度。 10.02 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21 - 10.03 企业财务报告,包括月报、半年报、年报,应及时送交合伙 人。

第十一章 特别约定 11.01 甲方可以向企业拆借资金,对使用期限在 7 日以内的,甲方 不收取利息,对使用期限超过 7 日的,甲方按照月息率百分 之一( 1%)收取利息。 11.02 乙方提请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应由甲方推荐,此项不视为甲 方执行事务。 11.03 如企业当月有纯利润,可以发放奖金,但奖金总额不得超过 以下标准: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 22 - (1) 不超过企业当月纯利润的百分之十五( 15% ); (2) 企业进入执行第 5.01 (2)条的阶段,不超过企业当月 纯利润的百分之十( 10% )。 11.04 根据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况,乙方可以按照相应的工资标准和 奖金发放方案从企业取得报酬。企业筹备期间的乙方报酬, 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1.05 乙方应当促使企业在每月最后一日上报给甲方一份财务报 表,包括但不限于本月销售、本月库存、占压资金、费用支 出、本月毛利润、本月纯利润、奖金方法情况。

第十二章 入伙和退伙 12.01 合伙人以外的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 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12.02 在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3)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 24 - (4) 执行事务合伙人、经理违反第 6.05 条约定的义务。 12.03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 议将其除名: (1) 未履行出资义务; (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 25 -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 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12.04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企业 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应当先 对企业财产进行利润和亏损的分配和分担。退伙人对给合伙 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 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 行结算。 12.05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 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章 解散及清算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 26 - 13.01 合伙期限: 15 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13.02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 企业连续二( 2)年亏损或未分配利润; (3)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 30)天; (5) 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 27 - (6)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 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13.03 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 人担任。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0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按照本协议和相关法律承担违约责 任。 14.02 合伙人、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应当立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 28 - 即纠正违约行为,其违约行为取得的利益归企业所有,给企 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章 争议解决 15.01 与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全体合 伙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发出 有关开始该等协商的书面通知后三十( 30)天内,争议仍未 能以协商方式解决,则合伙人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 进行诉讼。 第十六章 附则 16.01 本协议对全体合伙人、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29 - 16.02 本协议提及的和附于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附 件如下: (1) 附件一:甲方的出资清单; (2) 附件二: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16.03 除非另有说明,本协议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协议的条款 和附件。 16.04 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签署书 面协议。30 - 16.05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全体合伙人各执一份,副本若干。 16.06 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署后, 于 2016 年 6 月 1 日正式生效。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 31 - (合同签字页) 本协议于 2016 年 月 日由全体合伙人正式签署,以资信守。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 32 - 甲方: xxxx(签字) 签署: 乙方: yyy(签字)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 33 - 签署: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 34 -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 35 - 附件一 各方的出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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