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刘莹 程工:从焦点的类型看“的”字结构的语义
本文讨论的“的”字结构从句法位置上看包括[V O 的]和[V 的 O]两种,见例(1a-b),从表意上看可以分为分裂句解读和真值焦点解读两类,见例(1c-d)。
(1) a. 小高是昨天去北京的。
b. 小高是昨天去的北京。
c. 是小高昨天去北京的。
d. 我是会爱你一辈子的。
研究发现,“的”字句里的“的”实应分为两种,划分依据为该句所表达的焦点类型。出现在窄焦点分裂句中的“的”标记事件的已然性,而出现在宽焦点句中的“的”则是句末语气词,主要作用是加强肯定语气。“的”字句很多悬而未决的问题都是由这两类“的”的合用、混用造成的。
朱德熙(1983),袁毓林(2003),完权(2013),曹道根(2019)等提出“的”是名词/事态标记,“的”的作用在于将动词性的事件转化为名词性的事态。而这一分析根本的问题在于如何证明“的”前的成分具有名词性或指称性。
由例(2)可见,“的”对于所标记的命题存在一些时体上的限制。因此,宋玉柱(1981)等提出,“的”为体标记词,标记事件的已然性。然而,自然语言中存在大量“的”与未然事件共现的情况,如例(3)。
(2) a. 我是昨天去的北京。
b. #我是明天去的北京。
(3) a. 小高在家吃早饭的。
b. 狗吃骨头的。
李讷等(1998)提出“的”为语气词,表达肯定的语气。这里的“肯定语气”指的是说话人对所表达的命题真值的肯定,属于口气范畴。我们认为,“的”存在表达肯定语气的功能,但李讷等(1998)的问题在于:一,在讨论“的”的语义时,没有剥离开“是”和“是……的”作为分裂句的语义。二,没有对“肯定语气”作出明确的界定。
曹道根等学者提出肯定语气来自于“是……的”分裂结构而非“的”。但并非所有的“的”字句都是“是……的”的省略,如下例中,由“吗”标记的一般疑问句只能用“的”作答(见4Ba),不能用“是……的”作答(见4Bb)。然而,(4Ba)和它对应的普通句(4Bc)虽然真值语义相同,但语气有别。“的”字句的语气相较而言更为肯定,甚至带有“你为什么会这么问”“你怎么会认为他没有上班”的会话隐含。由此可见,“的”确实有独立于分裂句之外的表达肯定语气的功能。
(4)
A:小高昨天上班了吗?
B:a. 小高昨天上班了的。
b. ??小高昨天是上班了的。
c. 小高昨天上班了。
而“加强肯定语气”这一概念可以简单理解为,在说话人和听话人信念可能不一致的前提下,说话人确定自己所表达的命题为真并试图让听话人也接受这一信念。表达肯定语气的“的”预设说话人和听话人对当前的议题p存在争议。“的”则断言p为真。使用“的”的目的在于消除说话人和听话人对于命题p信念上的不一致,使听话人接受p。
举例来看,例(5)根据语感,似乎很难凭空出现。我们不会见到一对新婚夫妇便直接用这句话表达对他们的祝福。这句话前很容易被加上一个“别担心”,表明听话人对“小高会爱自己一辈子”可能存在怀疑。而使用这句话的目的不仅是告诉听话人这一命题为真,更是要让听话人相信自己,帮听话人打消顾虑。
(5) 小高是会爱你一辈子的。
3.2节的分析尚未解决例(2)中“的”不可与未然时体共现的问题。我们提出,“的”字句中的“的”实属两类,划分以该句焦点的类型为依据,窄焦点句中的“的”标记事件的已然性,宽焦点句中的“的”加强肯定语气。
这里,宽焦点可以理解为以全句为焦点的命题焦点或命题真值焦点,强调说话人对这一命题真值的确认,如例(6a)。窄焦点则指以命题中某一成分为焦点的分裂结构,如例(6b)。我们可以通过“的”句对应的问句来检验其焦点类型。如是宽焦点句,其对应的问题必须且只能是是非问,而窄焦点句则对应特指问。
(6) a. 小高是会爱你一辈子的。 (对应问题:小高会爱我一辈子吗?)
b. 小高是[小心翼翼地]F完成比赛的。 (对应问题:小高是怎样完成比赛的?)
“的”的时体限制只存在于窄焦点的“的”。宽焦点的“的”并没有已然性要求。回看例(3)中的各句,对应的问题都是是非问。
4.2 分类的解释力
这样的分类对于文献中“的”字句相关的一些疑难杂症有一定的解释力。对于[V的O]和[VO的]的转化条件,我们发现,只有窄焦点句中已然性“的”可以实现这样的转化,宽焦点句中的“的”须以全句为辖域,不允许[V的O]的转化。而通过4.1提出的检验标准可知,例(7)为宽焦点“的”,故而不合法。
(7) *否则你是不会走错的门。(李讷等 1998:95–96)
(8) a. 小高是昨天去的北京。
b. *小高是常常去的北京。
c. 小高是常常去北京的。
而造成例(8)三句话合法度差异的原因也在于两类“的”的混用。(8a)和(8b)属于窄焦点句,“的”标记已然性。因此表达惯常的(8b)不合法。(8c)则允许宽焦点句的解读,“的”表达肯定语气而没有时体上的限制。
4.3 窄焦点“的”:体标记还是现实性语气
我们认为,窄焦点句中的“的”可以分析成现实性语气词或体标记和语气词的复合形式。就现实性语气分析而言,如果“的”标记说话人认为自己所表达的命题为真,他需要已知或者认为自己已知这一事件在现实中的情况。这解释了“的”表已然不表未然的对立。现实性语气一般采用强断言的形式,表明说话人对所述事件确信度高,这解释了“的”的主观性和肯定语气。但汉语中是否存在现实-非现实的系统性对立有待进一步考察。另一种可能是“的”为语气词和体标记的复合形式,已然性的体范畴作为寄生范畴存在于语气词“的”中。根据这一思路,窄焦点“的”同宽焦点“的”一样,属于语气范畴,本身并不带有时体上的限制,但由于其只能出现在已然性的语境,已然性便作为寄生范畴存在于“的”的语气范畴之中。基于我们目前的考察,很难对窄焦点“的”的属性做出判断,这一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曹道根 2019 《事物化和事态——再论自指和转指》,《中国语文》第4期。
李讷、安珊笛、张伯江 1998 《从话语角度论证语气词“的”》,《中国语文》第2期。
宋玉柱 1981 《关于时间助词“的”和“来着”》,《中国语文》第4期。
完权 2013 《事态句中的“的”》,《中国语文》第1期。
袁毓林 2003 《从焦点理论看句尾“的”的句法语义功能》,《中国语文》第1期。
朱德熙 1983 《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方言》第1期。

原文刊于《中国语文》2021年第1期
刘莹,香港城市大学翻译及语言学系博士,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博士后。主要从事形式语义学及其界面方向的研究。在《中国语文》《外语教学与研究》《世界汉语教学》等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程工,教授,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句法学和形态学。在《中国语文》《外语教学与研究》《当代语言学》等杂志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著作多本。先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目前在研的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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