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广东一楼盘销售,诈骗业主超200万!

前言:不怕你骗我,就怕你骗不了我!

买房,不仅是一件劳心劳肺的事情,更是一场与销售斗智斗勇的战争。

昨日,房产君就收到一位来自东莞网友“L小姐”的爆料。

| 网友爆料截图

据爆料者称,她于2017年4月在中堂居益名府购买了一套住宅,但在2018年11月交房时与其他业主交流后,才惊奇发现,原来自己在买房时,被销售骗了3万块钱!最夸张的是,没有交这几万块钱的人,买房总价还要优惠10几万!

具体是怎样一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下!

| 目前统计诈骗金额超200万

根据爆料者提供的资料可以看出,当时该楼盘的销售以一种“你想买这里的房子,我可以通过关系,帮你拿到7万块钱的独家优惠,不过,你需要给我3万块钱回报!”的方式,来诱惑买家,赚取额外的3万费用。

经过L小姐和邻居的初略统计,在同一批购房人当中,有数十位业主被不同销售以这种方式骗取了1万-6万不等,共计被骗金额高达200多万。

| 统计出被骗业主的部分名单

相同的是,所有的销售人员都明确告诉购房者:“收取的这几万块钱,不写进合同,也不开发票,只收现金!”

| 当时交钱时业主拍照留下的证据

| 2017年3月微信转账1.7万记录

| 2017年与销售相关的聊天记录

介于此,L小姐与其他业主专门去到项目,找到了开发商代表索要答复和解决方案,但开发商人员却表示并不知情,并称当初负责卖楼的销售并不是他们的员工,而是代理公司“XX地产”的销售人员,收取费用纯属销售个人行为,与他们无关。

| 开发商代表答复视频

随后,业主再次致电联系了XX地产经理,对方依旧表示,这是销售个人行为,并不知情,而销售均已离职,无法联系。

| XX地产经理答复视频

| XX地产经理(左)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想要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到底应该怎么做?被骗的钱到底能不能拿回来呢?

律师:李荣凤

广东比格律师事务所李荣凤律师给出了以下建议:

❶ 尽快报案

廖某等销售人员为达到非法占有业主钱财目的,以虚构“房价独家优惠”、“内部优惠”等事实作为理由,在业主购买涉案商品房时支付房款前获取业主的信任后,伺机行骗,从业主处获利高达人民币200多万元。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论处的规定,廖某等销售人员涉嫌犯罪,建议受骗业主向公安部门报案。

❷  廖某等销售人员收款行为无效,但开发商和销售人员所在单位也应积极配合退还款。

房价让利优惠是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他人才有权作出的处分行为,而廖某如确未取得后者同意而对外声称享有该优惠,事后又未后者追认(包括未被兑现优惠)的话,该收款行为是无效的。

不过,由于廖某是声称为中某地产的销售人员并且是在销售中心现场实施该行为的,除涉案收款行为之外,其协助业主完成的签约或提交资料等其他与买卖涉案商品房的行为如由中某地产继受的话,从外在表征上看,廖某的行为对业主而言造成足够信赖而属于授权性职务代表行为。

虽然中某地产表示不知情廖某收款的行为,但根据民法总则关于法人不得以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对抗善意相对人的规定,中某地产应配合业主退还款,包括提供销售人员的资质、职务等信息、了解财物去向等。而当时其在开发商销售中心现场从事相应的销售行为并未被开发商否认,开发商又认可中某地产作为中介机构参与代销的角色,现业主因听信房价折扣优惠后导致了较大损失,开发商亦应配合退还款,以防止业主损失的扩大化。

最后再叮嘱大家一句:但凡是销售让你掏钱给他,并且不开发票,不开收据,不写进合同的,这种一般都属于违规操作,可以进行举报,千万别上当!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被“套路”的经历呢?留言区来说说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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