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领取退役金,有了最新进展。

《退役军人保障法》三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通过后,公布了军官军士逐月领取退役金等重大政策,明确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然而,让大家纠结的是,知道好政策就要来了,却不知道跟自己有没有关系?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的标准条件究竟是什么?
配套政策如何细化,何时到来?
马上退役了,还能不能赶上?
加速三审的《退役军人保障法》加速的意义何在?
上述疑问的答案,在11月15日的退役军人事务部会议上给出了一定程度的解答:明年起,退役军人正式开始逐月领取退役金、积极推进转业安置工作、《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正在起草、《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即将公开征求意见。
退役军人事务部11月15日举行的退役军人保障法新闻通气会,第一次正式向我们释放了这样的重磅信息:配套政策措施正在抓紧研究细化。
1.此次会议对内督促工作人员加快完成保障法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退役军人事务部政策法规司、移交安置司、就业创业司、拥军优抚司有关负责同志出席。
会议内容重点围绕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介绍在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拥军优抚、优待证制发等方面的工作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
从事务部参加的各个部门来看,涉及到保障法相关工作额的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应该是一个事务部保障法进程中的一个环节,一次例行性会议。
看似是向外界传递保障法相关工作情况,其实也是对内提醒和督促,让各部门在规定时间节点尽快完成保障法正式实施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2、此次会议对外是回答广大官兵关心的相关问题。
广大大官兵关心什么?
当然是相关配套政策,说具体点目前最关心的就是逐月的年限、比例和资金问题。
大家或许又有疑问了,没看到会议公布这些内容啊。
接下来,让我们先看看会议具体内容是什么?
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重大意义及下步宣传贯彻落实举措等。
移交安置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配套政策措施,以及做好移交接收、退役安置等方面工作安排。
就业创业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做好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安排。
拥军优抚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举措,以及优待证制发等工作情况。
细看移交安置司接下来的相关工作。
这里是官方正式回答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并表示逐月领取退役金是很多国家都执行的措施。
从美国、俄罗斯等国已经出台逐月领取退役金制度来看,逐月年限最低为20年,领取的退役金标准为服现役时薪资的50%,对超过20年以上的,按年限对应比例增发月退役金。

我国最早针对军官施行的自主择业安置方式,其要求军官服役年限满20年,才可以以自主择业方式安置。但在改革期间,自主择业政策暂时调整为军龄满18年。
此次会议明确逐月领取退役金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服役时间较长、贡献较大。
配套政策中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移交安置司正在抓紧研究细化配套政策措施。
逐月的相关年限、标准、比例等等都会在这个《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中出现。
当然了,《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很重要,除了逐月之外,还会涉及到分类安置、对口安置、精准安置、“直通车”式安置,核心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好退役军人的安置工作。
11月25日开会这个时间节点也正式说明:
一是告诉大家这个事正在路上,很快就跟大家见面了,时间应该不会太远;新闻通气会上指出,关于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和退役金计算办法等,将在《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中明确。
另外一个则很遗憾,再有5天的时间,2020年12月份老兵退伍就要来临了,对期待逐月领取退役金的16年士官来说,听听这次会议的言外之意,应该明白了。
3、此次会议对外也是督促保障法实施后相关配套政策的外部单位。
退役军人相关配套政策,除了《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还有《国防法》、《现役军官法》和《兵役法》。
配套政策是一个系统工程,尽管接下来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会对逐月的相关政策做以明确,但是它还需要其他法律的配合。
目前,《国防法》(草案)已经在审,而《现役军官法》和《兵役法》目前尚未出台,这些法律的主管部门并非事务部,而是君威相关部门。
(这或许也就是今年人大审议的相关法律为什么没有《兵役法》和《现役军官法》的原因吧,他们都在等着最终确定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然后调整相关内容)
事务部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因此,此次会议对其他部门来说也是提醒和督促。
保障法确定在明年1月1日施行,《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必将很快就出来。2021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军官、军士,将是第一批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方式的对象。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