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皇族谱牒编撰浅析
清代的谱牒也叫作玉牒,而“玉牒”这个词汇早在唐代就已经开始出现了,在清代十分重视皇家玉牒的修纂,不仅会定期续补,纂修期间更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每次纂修玉牒时,由宗人府奏请,会组成专门修谱团队,其中宗人府理事官及副理事官各一名、满主事一名、汉主事二名.翰林院官三名、内阁侍读一名、礼部司官二名,之后建立临时修谱机构玉牒馆,由皇帝钦定大学士充任总裁,督率编修官进行修谱。

从顺治十八年开始到1921年,清代皇室谱牒共纂修28次,时间分别是在顺治十八年,康熙九年、十八年、二十七年、三十六年、四十五年、五十四年,雍正二年、十一年,乾隆七年、十二年、二十二年、三十二年、四十二年、五十二年,嘉庆二年、十二年、二十二年,道光七年、十七年、二十七年,咸丰七年,同治六年,光绪三年、十三年、二十三年、三十三年,1921年例9(原版文献资料:https://www.zupu.cn/zxzp/)。初稿完成后,宗人府会派十余名官员严格收管,然后再由满汉大学士、礼部尚书.侍郎,内阁学士组成正副总裁官负责审校和总纂,确定无误后再抽调36名笔帖式进行誉抄,誉抄本会由宗人府府丞仔细校对,完成后的玉牒会再由皇帝亲自审阅,据统计,清代皇室谱牒的每次纂修都要耗费白银20万两左右。清修纂玉牒之初设想要缮写四份,即一份供皇帝御览,一份存入宗人府备查,内院、礼部各存一份。顺治十八年(1661)真正纂修时则实为缮写三份,分藏于皇史成(明清时皇家梢案馆)、宗人府和礼部。乾隆二十五年(1760)又改为缮写两份,分贮皇史成和盛京敬典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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