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不容于死

赏析 / 严勇、音频 / 张佳

译文

用战争方式争夺土地,杀死的人遍布野外;用战争方式争夺城池,杀死的人布满城里,这就是说为了统领土地而吃人肉,罪行大得连死刑都容纳不下。

赏析

这句话是孟子“反战”思想的一次体现。
当时,孟子所处的环境,正是诸侯国为了开疆拓土,互相攻伐的混乱局面。
且因战争开支巨大,需要财政收入来支撑,诸侯国开始对百姓横征暴敛。
据《左传》记载,鲁国季孙打算按照田亩征税,来支撑庞大的军费。
季孙就派冉有去征求孔子意见,孔子私下对冉有说:“若遵从礼法做事,那么应当是施舍力求丰厚,事情要做得适中,赋税要尽量轻薄。”
不过,冉有并没有接受孔子的意见。
孔子生气地说:“求(冉有)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孟子很赞赏孔子这种体恤百姓的仁政思想,进一步阐述为“薄赋敛、轻徭役”。
并用这句话来说明战争本质,其实是为了争夺土地。
而在此过程中,被杀的往往都是士兵和百姓,这样的人即便得到土地,处死他也不足以偿罪。
战争不符合孟子的“四心”学说,战争是不仁义的,是不正确的,是不怜悯的,是不礼让的。因而,孟子极力反对战争。
孟子认为,攻城掠地只是为了满足统治者骄奢淫逸的物质享受和政治野心。攻城掠地带来的不是百姓的福祉,而往往是尸骨遍野的悲惨景象。
孟子斥责“率土地而食人”者,是罪不可赦。
孟子希望历代统治者都不要做一个“率土地而食人”的历史罪人,而要做一个爱好和平的仁德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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