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观点】催告是否是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的必经前置程序?
相关推荐
-
最高法院:承包人以书面通知形式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优先权,在执行程序中提出优先受偿,执行机构应审查并认...
裁判要旨 承包人以书面通知形式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优先权,在执行程序中提出优先受偿,执行机构应审查并认定权利顺位 实务要点 第一.承包人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对建设工程的折价拍卖款直接要求优先受偿,包括在执行 ...
-
【建纬观点】探析工程造价咨询职业责任保险——兼评中价协最新意见
王民 博士 高级顾问 具有保险.法律与管理学复合型教育背景,法国尼斯大学工商管理博士,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硕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曾服务于若干家国际领先保险与再保险公司,具有十七 ...
-
【建纬观点】论何为工程分包限制规则中的主体结构——结合最高法(2019)民申5189号案
李靖祺 同济大学建筑工程专业本科: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施工专业博士: 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李靖祺博士在加入建纬之前,在大型设计院从事建筑结构设计工作7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建筑结构设计.工 ...
-
【建纬观点】政府投资工程的结算还能以“审计”为准吗? ——写在全国人大法工委要求清理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意见之后
作 者 介 绍 韩如波,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建设工程部主任,"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仲裁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
-
【建纬观点】再论工程挂靠施工中对外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基于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引发的思考
龙奕廷 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成都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遂宁仲裁委仲裁员.执业前曾在法院工作十余载,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曾参与最高人民法院& ...
-
【建纬观点】施工合同无效,结算标准有多种时,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确定工程价款——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处理
作者简介 王舟芝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仲裁员: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MCIOB).王舟芝律师曾在建设工程领域从事工程设 ...
-
【建纬观点】《建筑法》修改应设置工程价款结算原则的规定
欢迎咨询朱树英主任团队 电话:13585810610 邮箱:zhshyzl@jianwei.com 根据5月25日的建纬公众号中刊发的<〈建筑法〉修订应专章设定"工程造价"条 ...
-
【建纬观点】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变更对工程价款的调整原则
朱俊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从事工程设计与鉴定行业近六年,获得结构工程师中级职称.主要执业领域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筑工程.房地产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以及行政征收.共有物分割合 ...
-
【建纬观点】挂靠情形下实际施工人能否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结合最高院判例分析《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6条的适用范围
作者介绍 雷涛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中共党员.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提供建筑工程.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曾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
【建纬观点】EPC工程约定中标后重新核定合同总价,双方对重新核定价款无法达成一致时,发包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作者介绍 郑冠红,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工程总承包业务部专职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常年为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专注于各类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曾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