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2020年6月,疫情期间,中央A部门打算开展线上教学活动,要求与之有业务来往的各省AA局配合做好课件准备工作。经过测算课件成本约0.8万元。A部门领导说:此事是中央部门事权,相关成本应当由中央部门承担,绝不能让基层的相关单位垫支。
2020年7月,A部门内部达成一致意见,以拨款通知书的形式,对25个省份相关AA局拨款,每个省0.8万元,合计20万元。2020年7月,A部门会计人员完成资金结算,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方向全部列支费用。
2021年1月,中介机构SS所对A部门开展了绩效评价,SS所的专家认为,A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部分业务财务会计核算未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在未取得成果的情况下,全部列支费用。
对于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SS所专家没有发表意见。
2021年4月,A部门会计人员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咨询了相关的专家:甲专家:如拨款时间与课件提交时间间隔较长,建议通过预付账款核算,如果在本年度内确定可以收回服务,列支费用也可以。乙专家:做预付账款从原理上更合适,但实务中很难掌握对方单位的合同完工进度。如果是一年以内完成的,直接做费用没问题,年底反正都平了;如果提前年度预付很多的,从管理上要控制规模、及时掌握完工进度。两边做账不对称的情况在企业也存在,算时间性差异吧。丙专家:案例中的活动在年度中结束,无论是否通过预付账款核算,都不影响年末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从简化核算的角度来说,可以直接列支费用。丁会计:如果每一笔资金只要先拨款都确认预付账款,我承受不了这样的工作量。戊会计:我们无法掌握执行单位的工作进度,也没有验收环节,如果通过预付账款核算,往来账长期清理不了。1.本案例中,对于资金的管理模式是拨款形式,不是报账形式;2.0.8万元是包干使用,不存在对于结余资金的管理;3.资金笔数多,单笔金额较小,辐射面广,会计核算工作量大;4.案例中没有通过合同或协议管理,后续没有课件质量的验收环节,而是通过拨款通知书的形式分配了项目资金;5.活动从6月开始,11月结束没有形成跨年业务。会计核算的处理不影响年度财务报告。6.风险评估,该部门对于资金管理是分配而不是购买服务,没有履约验收的环节,可能存在资金使用绩效的问题,也可能存在资金沉淀的风险。7.SS所的专家将问题归集与会计核算没有采用权责发生制,显然忽略了会计核算与会计报告信息质量的关系,并给A部门带来了更大的管理风险,即往来款管理不善的风险。1.规范合同管理,完善经济行为,建议A部门明确分配资金的权限和责任,是否可以采用先干活,后成本补偿的方式,或者与相关委托方签订合同,明确权责关系;2.完善履约验收,强制提交总结报告,财政资金是否能有绩效,履约验收的环节必不可少,建议A部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受托单位提交项目完成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3.确保报告信息质量,有效减轻基层会计人员负担。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目前来看,也采用了灵活的做法,如果往来业务在一年以内的,峻峻以为可以直接采用收付实现制,比如财政拨款的确认,没有一个单位在收到预算批复时,挂应收账款,按月收到财政拨款时冲销应收账款。同理,如果能确认在年度内部支付的资金,可以直接列支费用。如果涉及跨年度事项,则必须通过往来科目如实反映。4.基础工作有成本,往来核算要慎重。目前很多单位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发现,以前年度往来科目账目不清晰,主要原因就是存在以拨代支的经济业务。体制机制上对拨付资金权责不清晰,没有货物或服务的验收,强制会计通过往来科目核算,并以此掩盖管理问题,无疑是舍本逐末!5.不谈管理,只谈核算。无疑是大事化小,粉饰不合规的经济行为。同时如果在评价或审计过程中,只将次问题归集于会计核算问题,会给管理层一种假象,即所有问题都是会计没有把账做好。6.中介机构的报告如果质量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会挫伤基层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会破坏本就不扎实的会计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