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银川这座城:活埋79岁瘫痪母亲的靖边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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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来打开手机,就是一条让人气愤的新闻:5月6日,榆林靖边县“男子将79岁老母亲活埋废弃墓坑”!

说的是5月2日20时许,榆林靖边县男子马某宽将母亲王某芳用人力车拉到靖边县万亩林某处,见四处无人后,就找了一个废弃墓坑将母亲王某芳倒进去用土埋了。警方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并赶赴现场对被埋者王某芳展开救援工作。好在马某宽没有用脚踩瓷实,老人在暗无天日的墓穴内度过了几天,侥幸存活了下来。

而据警方消息,涉事嫌疑人是老人的大儿子,此前老人和二儿子居住,但二儿子去年生病无力照顾,转由大儿子照顾。可能是照顾的嫌烦了,就做出来这样的事。

但这都不能成为这位靖边县男子将自己母亲活埋的理由吧。

因此,靖边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利军也对记者说:“案件本身不复杂,主要是嫌疑人泯灭人性,有违道德伦理,让人难以接受。”

关于孝道,中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著作《尔雅》下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汉代贾谊的《新书》界定为“子爱利亲谓之孝”。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的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古有《二十四孝》,想必知道的国人也不在少数。

父母养育了我们,而养亲也是我们是子女对父母的最基本义务。马上到母亲节了,5月10日,可是居然出现了这样的违背人伦的事件,确实是令人不敢相信。

好在老人还活着,但活埋自己母亲这位的榆林男子,故意杀人罪的嫌疑是逃不脱了。不知道在看守所的他是何等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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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刑律,孝为罪始自夏朝。《孝经.五刑》中有“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

秦朝,法律明确规定,不孝就是死罪。

汉代的《汉律》规定,对于不孝之罪处斩枭刑。

东汉不孝罪的内容有一条就是“与母别居”,说的是跟父母不在一起居住,就会犯不孝罪,严重的还要杀头。

我们现在所说的十恶不赦,就是隋朝颁布的。《隋书》首先把十恶写进了法律条文,十恶是:一是谋反,二是谋大逆,三是谋叛,四是恶逆,五是不道,六是大不敬,七是不孝,八是不睦,九是不义,十是内乱。

这其中,涉及不孝的就是恶逆。

恶逆是什么:就是殴打父母的,殴打虐待父母致死的,以及杀害叔伯父母,姑,外祖父外祖母的,凡是有这样行为的,就得处死。而且是不能赦免。并且沿用至今。

像榆林男子这种行为,就是属于十恶不赦的罪行。

在过去,不仅要被杀头,还要被弃市。

弃市,就是在人众集聚的闹市,对犯人执行死刑。以示为大众所弃的刑罚。《礼记》:“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弃市,用于处决某些罪大恶极者。

可想而知,如果这位榆林男子的不孝行为,会受到多么严厉的惩罚。

他真是太幸运了!

但依然逃不掉法律的严惩和人们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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