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将自己 79 岁瘫痪母亲扔进废弃墓坑活埋获刑十二年

榆林检察微信公号消息,2020年11月2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柳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被告人马某宽悔罪表现良好。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共31人旁听了庭审。

看见这个新闻特意的去看了看,这个案件不是因为穷,就是因为恶,和“久病床前无孝子”恐怕也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在彰显人性中最利己、最凶残的部分。倘若真的是贫穷所迫,那必然是全家已经被治病、照顾老人压到了崩溃的边缘,然而从报道中看出,家里其他人和嫌疑人的反应截然不同:

嫌疑人去年才开始负责照顾老人,无论如何也还称不上“久病”。而在其他家人看来,家庭经济状况也根本没有到需要抛弃老人来减轻负担的程度。不仅如此,家人很明显是反对或者怀疑送走老人这种行为的。甚至最后的报警,也是由老人的儿媳妇完成——被儿子活埋,被媳妇报警拯救,可见善与恶之间的分际,不仅不依赖于血缘,也并不与贫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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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墓穴是一个难以生存的偏僻环境,几乎不可能得到救助,把瘫痪老人丢入其中,显然是将老人置于死地,涉嫌罪名当然必须是故意杀人罪而不是遗弃罪。更不要说嫌疑人居然还不辞辛劳、填土埋墓,真的难以想象,他的母亲躺在墓中,看着沙土一点点落下,想着这是亲生儿子的所为,心情会是什么样的。

老人无恙被救出,嫌疑人故意杀人未遂,属于从轻情节,也不至于判死刑。可以想见为了轻判,只要老人还有表达能力,嫌疑人肯定还会去请求母亲出具谅解书,不知道他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会不会感到哪怕一丝丝羞耻。

如果有点道德自觉性,就会像二儿子一样坚持赡养。如果老人有退休金,也不至于被当成纯粹负担扔了,毕竟需要承受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忍受心理愧疚才能下手做这件事。

不过在农村老人普遍缺乏收入来源的现状面前,恶性事件总会有的,就算加强道德教化,它也依然就是个比例问题。农村目前极端恶性事件还是少的,更多的还是为了不麻烦家里后辈,为了成全子女孝顺的名声而放弃治疗主动求死的老人。这些人就不会上新闻了,因为太普遍了,普遍到几乎成为农村老人的『道德观念』。

农村那些『自然死』和『老死』,其实都是病死的。以前听老人晒太阳聊天,他们对那些脑溢血突然死亡的朋友表现出来的居然是羡慕。他们最怕的就是老年痴呆、瘫在床上不能下地,那样自己苦,孩子也苦。所以农村时不常就有老人瘫了就开始绝食。最后算一个『自然死亡』。(没有去医院,就不算病死的)

可尽管这样,他们也是想活着的。几个老家伙聊天的时候,都会说想活久一点,看着子子孙孙长大,也感慨社会进步。他们都是上个时代过来的人,我们感到的新奇,他们会迟钝一点,但也能感知到。如果可以不生病,他们也想一直看下去。

但他们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国家经济越来越好,可子女都越来越忙,越来越操劳,欠下的债却越来越多,他们想看到的子孙幸福也迟迟未能实现。

农村日常

老人干不动活了,就是累赘

子女会想尽办法摆脱这个累赘

我记得我们村有一个老人上吊自杀了,因为儿子瘫痪了,他不想给这个家庭再带来负担,就自己在梯子上绑了个绳子上吊了,脚都没离地,就死了,他儿子瘫在床上一直锤自己的头,说自己不孝

这还是有良心的

新闻里的这个,良心都没有了,农村的生态很恶劣的,尤其是穷乡僻壤,人道已经在那里排不上号了,子女是老人生存的唯一的希望,一旦子女放弃养老,等待老人的只有死亡

我看评论里有人还说,不会领养老金吗?这就是典型的没有睁眼看世界,我姥爷,一个河北农村人,现在七十多,每个月养老金有50块钱,然后还有计划生育的钱,每个月有80块钱,这样一个月有100多块钱,能生存吗?我不知道,我没有试过,但是我打听过在天津各大公园写字的大爷们,什么王爷李爷的,养老金一个月最少4000多,最多7000多……生活肯定够生活了,还能拿出万把块炒股,不是我觉得不公平,至少匀一匀,不求多,几百块钱匀过去,农村老人就能靠养老金生存了,其实农民阶级为国家做出的贡献也不小啊

回到这个新闻,魔鬼儿子应依法惩处,很庆幸看到最后老人无恙,但是以后要怎么办呢,假如我是那个老人,我有没有继续生存下去的希望和资本呢,我每天是不是在恐惧中度过呢,这是个现实的问题,可惜新闻过后也没人会她考虑,希望会有社会慈善组织或者当地行政机构能进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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