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和“抱”

“撑”和“抱”

拳术界传统上流传着一名老话,叫做“撑三抱七”很多人对其含意产生了误解,以为三和七是指力量大和小的对比。我们可以提出两个问题,其一是“撑四抱六”或“撑二抱八”有何不可?其二是练拳者及指导者又将怎样去判断撑和抱的力量对比,从而加以掌握呢?

我以为“三”和“七”所指的意义根本不是撑和抱的力量大小的对比,而是指要以“抱”为矛盾的主动方面。

首先让我们解释什么是主动方面:

假定我们用手推墙,则人的推力与墙给人的反作用力构成一对矛盾。这两个力量代表着矛盾的双方,而且永远是大小相等的。但人不去推墙,则墙绝不会来推人。墙所给与人的反作用力的大小,决定于人推墙时所加推力的大小,这样我们就说人的推力是主动方面。

从拳术的角度来看,抱是力量的收敛,撑是力量的发散。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起到打击作用的是力量的发散。所谓“撑三抱七”是指在训练中要以抱(收敛)为主动方面,而建立起矛盾状态来。这样训练的目的,有其深入的含义。

大家知道,善于用兵的军事家在不到决定性的一战时,总是将自己的兵力隐藏起来,收敛起来,以便时机一到,发起猛烈的攻击。拳术力量的训练也是同样的,经常要把自己的攻击力量含蓄起来,有利于作战的各个方面。然而军事家在日常训练过程中,是否只是一味的训练收缩兵力,不做攻击的演习呢?当然不是。同样的,拳术训练从基本训练的阶段就要不时地培养力量的发散状态,以便为力量的运用----发力和攻击----奠定基础。实际上建立以发散为主动面的矛盾状态要比以收敛为主动的状态困难得多,故此必须先收敛为主做起。

到此,我们可以有条件更为具体地说明“局部”与“整体”的区别。所谓“局部”乃是建立矛盾的范围只局限于个别肢体之间,例如臂部的抱和撑、腿部的撑和夹等等。所谓“整体”则是各主要肢体互相间同时呈现矛盾状态,即不但在臂部和腿部有各自的矛盾,手臂与腿之间、手足与身之间等等,均呈现矛盾状态,这种状态在矛盾向身外方面延伸时尤为重要。明确这一概念,将有助于练拳者在建立矛盾的局部状态后,迅速向整体发展。

关键问题在于,通过什么途径使局部矛盾向整体发展是最为方便和最容易收到效果的。本来从拳术的原则要求,身体任意两点之间都要有矛盾,这样才是最合理想的。但人体上有无限多点,如果逐点追求,必将“求不胜求”,因而我们必须提纲挚领地去训练,方能统辖全局。先从大局入手,再逐渐细致、深入。为此我们必须首先从建立梢节的矛盾状态入手,继之顺序地建立各个关节的矛盾,通常总是从手和足部做起。

矛盾状态是否能贯彻于梢节是一个重大问题,关系到今后力量的发挥。而由于人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手的劳动频繁,神经指挥灵敏,所以手部的矛盾状态比较容易形成。相对来说,足部则比较困难些(顺便说一下初步的走步训练,实际上就是下肢的试力),进一步的全身各关节连系的训练则更加困难,这方面的训练完全是依靠意念诱导来实现的。例如抱和撑的状态,本质上是建立两臂之间的矛盾,当我们把这种状态向各个关节扩展时,就会逐步把矛盾从局部引向整体。拳术界俗称“无关节不顶,无关节不夹”(逢节必突,逢曲必夹),我们可以按照顺序从腕到肘、到肩、到胯地一个个去解决。但这中反映在头部之“领”,并通过“领”的意念活动逐步加重臂部所抱的假想物的重量。使这种重量感由腰部传递到足部而由全身来承受。这样训练方法会使我们在大的方面抓住全局而不致仅陷于局部。在整体矛盾建立起来之前,可用一些简单动作加以训练。这种训练,不妨以要求动作谐调为主,然后随着练拳者程度的提高,再适当的、按阶段地提出力量谐调的要求。从已有的实例证明,这种训练方法比单纯站桩或单纯动作都有更积极的效果。

总括上述,本文提出矛盾训练时四个重要概念,即:

(1)局部矛盾与整体矛盾。

(2)自身矛盾与身外矛盾。

(3)相对静止的矛盾与动作的矛盾。

(4)矛盾的主动方面与被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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