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刀见“正义”,解腕弃“忠情”——《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备教札记|滨州实验中学左高超

摘要:解腕尖刀是《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中一件十分重要的道具,当前学界对解腕尖刀的解读,大都停留在解腕尖刀的叙事功能及其对人物形象的刻画方面,而对其在水浒故事中所承载的“忠义”内涵却鲜少提及。林冲在复仇过程中,对兵器的选择和弃用以及兵器本身所承载的价值功用,都对小说“忠义”主旨的表达具有明示或暗示的作用。

关键词:解腕尖刀;正义;忠情

《水浒传》的早期书名为《京本增补校正全像忠义水浒志传评林》或《忠义水浒全传》,由此推知,歌颂“忠义”似为小说的原始意图。即便当前学界将《水浒传》的主旨定义为“揭露封建社会的黑暗和统治阶级的罪恶,揭示出农民起义的社会根源,肯定和歌颂农民革命斗争的正义性”,也无法否定小说歌颂“忠义”、鞭挞凶恶、反贪官不反朝廷的事实。
林冲作为小说中“逼上梁山”的典型,其故事充斥着贪官和良民的角逐、正义和邪恶的较量。作为正义和忠良化身的林冲,被邪恶势力步步紧逼,最终忍无可忍,愤而举起尖刀逞凶罚恶,最终维护了正义也彻底告别了那个一心想当忠臣顺民的自我。而促使林冲完成这一人生重大转变的道具就是那把“解腕尖刀”。
一、何为“解腕尖刀”?
“解腕尖刀”在明清小说中经常出现。部编版高中语文教材将其注释为:日常应用的一种小佩刀。此解释大约取自《汉语词典》,然而过于简略。笔者通过查阅资料得知,关于解腕尖刀的详细解释主要有两种:1、也称解腕刀,是指没有护手的尖刀,便于隐藏和携带,类似于现代的匕首;2、解腕是切断手腕的意思,解腕尖刀,顾名思义,是用来切割像手腕一样的粗细物体的短刀,主要用于刺杀、剜割、肢解。
第一种解释是把“腕”理解为刀柄上方的护手,解腕就是尖刀没有护手的意思。关于这种说法,有兵器专家认为略显牵强,毕竟古代对刀镡、剑格之类有专门的称呼,不会用“腕”去代指,而且小说中多次说将解腕尖刀插在腰间或者膝下,如果没有刀镡,又是短刀,插在腰间很难稳固;再者,一般情况下,人们对事物进行命名的时候,主要是依据事物的功能特征,而解腕尖刀作为一种刀具,其主要功能就是切刺。基于此,笔者认为综合以上两种解释来理解“解腕尖刀”似乎更加全面。
二、为何不用“花枪”而用“尖刀”?
当然,不管对“解腕尖刀”作何解释,都不可否认这是一款便于隐藏和携带的、锋利无比的短刀。可见,这种刀适合近身虐杀而不适合战场斗杀,比如武松狮子楼大战西门庆时,所带尖刀便被西门庆一脚踢飞,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那么,当林冲在李小二处得知陆谦要谋害自己之时,为何不返回天王堂拿把自己惯用的花枪寻仇,却偏偏要到街上买把实战功能较弱的解腕尖刀呢?有人认为花枪太过显眼,拿着花枪寻找仇敌太容易暴露自己。此说虽有一定道理但经不起推敲,此时的林冲不管拿不拿花枪,他都身在明处,他的一举一动几乎都在敌人的掌控之中。
林冲之所以不选择花枪而选择解腕尖刀,除了他对自己的武艺自信以外,更重要的是他对解腕尖刀有着明确的使用目的——虐杀陆谦。联系《水浒传》第七回,陆谦欺骗林冲娘子到他家供高衙内取乐被识破后,林冲也是买了把解腕尖刀找陆谦寻仇。由此可知,解腕尖刀只为虐杀陆谦所备。从后来林冲山神庙复仇过程来看,富安和差拨主要是被林冲的花枪搠倒,只有陆谦是被尖刀挖出心肝而死。可见,用尖刀虐杀陆谦是林冲早就设想好的,如若换成花枪或其他兵器则难以达成林冲复仇的目的——取心挖肝。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复仇最彻底的做法就是“剖腹挖心”,为什么要“挖心”,因为说一个人坏,是从“心”上坏起,因此有“心狠手辣”、“狼心狗肺”的说法,所以要把坏人的心剜出来,以昭示其罪行,不这样做似乎难解深仇大恨。林冲这样做正是这种文化传统的体现。可见,这把“解腕尖刀”在林冲手中,是一把彰显正义之刀。
其实,在《水浒传》中,解腕尖刀多次充当正义的化身。比如,第二十五回,武松得知兄长被毒杀,便把解腕尖刀藏在腰间,去找潘金莲报仇。“去衣裳底下,
飕地只一掣,掣出那口尖刀来”,把潘金莲“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抠出心肝五脏。”第四十六回,杨雄将潘巧云绑在树上,“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
几处杀人的手法看似残酷,其实正是水浒“正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水浒宣扬的是天地良心、善恶终有报的思想。善有善报,正如《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中所言“原来天理昭然,保佑善人义士。”恶有恶报,正如陆谦之流,坏了良心,最终被正义之刀所毙。陆谦原是林冲发小,受林冲恩惠却恩将仇报,其心可诛。在中国传统观念里,邪恶之人死相越惨烈越象征着正义之伸张,其对世人的警示作用也越强烈。由此观之,林冲手头的这把解腕尖刀寄托着道德的理想、正义的力量,不可替代,真可谓“一把尖刀见'正义’”。
三、何不扔掉“花枪”带走“解腕尖刀”?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最后写道:“把尖刀插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投东去。”可见,这把帮助林冲完成复仇任务的解腕尖刀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被林冲丢在了山神庙里。此时的林冲,显然是“罪加一等”的朝廷通缉犯,拿一支花枪逃命岂不太过招摇、有失理智?何不扔掉花枪,带上易于隐藏和携带的尖刀亡命天涯呢?这还是那个谨小慎微、心思缜密的林冲吗?
如果我们借用孙绍振先生的观点,此时的林冲已经被“打出常规”,那个一心只想做忠臣良民的林冲已经不见了。此时的林冲已经不需要向权势妥协,更无需遮掩,要打要杀全都不怕。因此,他选择更具厮杀功能的花枪作为随身兵器也就理所当然了。从后文林冲逃亡途中无理取闹、怒打众庄客可以看出,隐姓埋名、偷偷摸摸逃亡不是林冲的选择,他已经无惧无畏。按常理讲,一个逃犯在逃亡过程中生怕沾惹是非才是常态,而林冲偏偏反常态而为之。据此推测,此时的林冲面对生死未卜的逃亡之路,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试想,如果对往昔的生活还心存幻想抑或心中大敌未灭,林冲还会如此“反常”吗?或许,有人会说,林冲的心中大敌并没有铲除,高俅、高衙内都活得好好的呢!然而,笔者认为,高俅、高衙内虽是林冲的大敌,却不是林冲的心中大敌。
《水浒传》第七回,高衙内指使陆谦计骗林娘子到陆家供其调戏取乐。林冲得知后,没有趁机追杀主谋高衙内,而是先把陆谦家砸得粉碎,又拿一把解腕尖刀去寻陆谦,寻不得便在陆家门前等了一晚。由此可知,林冲将其此次所受之辱主要归咎于陆谦,而非高衙内更非高俅。也许有人会因此认为林冲分不清矛盾主次,其实如果能站在作者的视角来审视林冲的心理,也就不难理解了。高衙内是无赖,这是不仁;陆谦是卖友求荣,这是不义。不仁与不义相比,不义才是小说鞭挞的主要对象。
其次,《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一节中,当李小二问林冲“恩人不知为何事在这里?”时,林冲答道:“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刺配到这里。”林冲对高俅仍称“高太尉”而不称“高俅那厮”;同时,林冲将高俅对他的构陷说成“我因恶了高太尉”,“恶”为冒犯的意思。由此可知,林冲并未将高俅视为心中大敌。
与之相反,但凡提到陆谦之处,林冲便火冒三丈,恨不能将其碎尸万端。比如,当林冲从李小二口中猜出,那个前来谋害自己的人有可能是陆谦之时,林冲便道“那泼贱贼,敢来这里害我!休要撞着我,只教骨肉为泥!”随后立刻到街上买来一把解腕尖刀,四下里寻找了三五日。
综上可知,林冲的心中大敌只有陆谦一人。林冲为何每次寻找陆谦复仇总是要带解腕尖刀呢?由上文可知,解腕尖刀的主要功能不是砍杀而是刺杀、剜割、肢解。对待自己心中最仇恨的人一定要用最残忍的手段,一定要将陆谦剖腹剜心,这就是林冲的真实想法。因此,当其“教那泼贱贼骨肉为泥”的心愿完成之日,也就是解腕尖刀的历史使命终结之时,林冲将其丢掉也就顺理成章了。
同时,林冲在复仇的过程中,三人的对话及陆谦的告饶,让林冲有了“壮士解腕”般的决心,让其彻底放弃了对高太尉的幻想,也彻底放弃了做一个忠臣良民的愿望。高太尉是官府的象征,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从此,林冲没有了私仇,只有公敌,因此,那把用来专报私仇的解腕尖刀便失去了用武之地,那杆用作战场厮杀的花枪便成其随身的武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丢掉解腕尖刀是林冲向往昔生活作别的“宣言”,也是其丢掉做忠臣良民幻想的标志,真可谓“壮士解腕弃'忠情’”。
结语
解腕尖刀,一件看似不起眼却又十分重要的道具。它不仅是林冲逞凶扬善、匡扶正义的利器,也是其丢弃忠臣良民幻想的重要标志。它对小说“忠义”主旨的彰显起到了明示或暗示的作用,加深了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和感悟。以上是笔者在备课过程中产生的一点不成熟的见解,不当之处敬请各位方家批评指正。
作者简介:左高超,1982年10月,男,汉族,滨州实验中学,参与多项省市规划课题,曾多次荣获市教学先进个人,区优秀教师、班主任等称号,教学能手,教坛新星,在国家级、省级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研究方向:高中语文教学行为优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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