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教育惩戒要规避风险么
随着9月1日开学日的临近,关于学校安全条例正式实施填补学校安全工作领域的立法空白,为解决学校安全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有效法治保障。例如说,像中小学校学生在校园内有用硬物投掷他人、推搡、争抢、强迫传抄作业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教师应予以制止和批评,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的教育惩戒措施。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措施时,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打骂、辱骂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在像严格落实教师教育惩戒与违法处理,不过对于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条件,也必须是学生做出了违反学校安全规定的行为,且应该遵守先制止,或者批评后惩戒的程序。
近年来,学校在发生安全事故后,有些家长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频频出现缠访、闹访,甚至到学校闹事。对此,条例也明确规定,因学校安全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学校主管部门应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也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同时,事故当事方可选择自行协商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向学校所在地的校园安全事故纠纷协调组织申请调解,向学校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而且,应该清楚条例明确了明令禁止的六种“校闹”行为,包括:毁灭证据、破坏现场、隐瞒真相等阻挠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跟踪、纠缠、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学校相关人员、学生,或者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侵占、损毁学校房屋、设施、设备以及其他财务;在学校或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内非法聚集、游行、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停放尸体、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塞大门、围堵办公场所和道路、干扰应急处置和事故处理;制造、散布与学校安全事故实际情况不符的谣言;其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等。
这样一来,像法律责任,对于“校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学校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现场,公安机关接到学校报案后,应依法及时处理。在校园安全管控方面,这在出入校园、教学和校际活动、网络、食宿餐饮、消防等方面安全管理措施,需要协调公安机关将距学校建筑控制线以外二百米以内的公共区域划定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在此之前,就有教师担心给了“教育惩戒权”也不敢用的问题,毕竟自古以来,在国人的观念中,老师教训学生就如同父母教训儿女一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这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西方教育思想的引进,“赏识教育”的兴起,以及强调尊重人权。于是,教师便不再能够教育惩戒学生了!对于教师为何需要教育惩戒权?那该如何实施教育惩戒权?实施教育惩戒权的难度在哪里?实施难在界限难以确定了都,而这惩戒与惩罚、惩戒与体罚如何区分?因为实施惩戒的目的是教育,还要注意的几个原则,比如说教育为本的原则。如果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权的时候,不是以教育为目的,而是夹带私货泄愤,这就非常可能演变为体罚!一旦教育走样,惩戒变成体罚,那么对学生带来的伤害,就会远大于教育。例如,去年河南发生的“20年后拦路殴师案”,就与老师当年的惩戒不当有很大关系。
与此同时,像依规合法的原则,这在任何一次惩戒权的实施,一定要依规合法,不能逾越法规之上。而且,惩戒教育一定要结合其他的教育方式实施,不能单独实施。实施惩戒教育,一定是在其他教育形式遇阻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是为了达到某个教育目的,而实施的组合式教育。否则惩戒教育就会演变为单纯的体罚,这是不可取的,也是违背教育的初衷的。而对于教师来说,要坚持法制思想或依法执教,随时绷紧法律这根弦,在相关法律法规内活动。需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等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不断提高法律水平,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在教学活动中,要始终遵守法律法规,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坚决不做。做到尽到职责,有理有节。
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过程中,要做到永远不冲动不动手也就就要加强师德修养、修身养性、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克制自己。在不要心高气躁,而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换一种方法又如何?淡定为之、冷静为之。否则的话,在应试教育这种大的压力环境下,极易冲动,以致酿成不良后果。教师也应该像父母那样轻轻地弄一下,事情就会闹大,就会让别有用心的人抓住把柄,到那时跳进黄河也冼不清。或者说,在遇到紧急突发事件,遇有学生公开冲撞,冷处静或调方法,也可以转移一下环境和情绪,千万不可逆势而上而吃亏上当。
虽说应诚教育就是急功近利的教育,但我们还是要稳住阵脚,慢慢的加以引导,逐步地由简单到复杂,慢慢地提高。在教学活动中,还要反反 复复讲清道理,道理讲清讲透了,听不听由他自己,要相信大多数学生是会听话的。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由于家长和教师的认知水平不同,专业化水平不同,在教育孩子中,肯定存在着差异,这就需要教师多与家长取得联系,多沟通交流、消除隔阂,形成更多的共同点。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具有较大的空间和潜力。像大一点的孩子,仅靠学校老师是难以教育的,要紧紧依靠家长,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才能够使教育的效果更明显。
值得注意的问题在于做好必要的工作也是为了预防风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其实,这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注意痕迹管理,进行记录,保存好资料,以防一旦出事,有一个证据。比如说上课上自习,最起码要记录清楚学生到了多少,哪些学生到了,哪些学生未到,哪些学生请假。还有就是关于安全教育问题,说了之后要有记录,学生请假也要注明安全问题等等。尽可能的小心谨慎,防祸于疏忽,确保自己的合法权总之,时代变了,教育的大环境变了;教育的对象变了;家长变了,我们教师也要变,要与时俱进,淡定从教、依法执教,预防可能的教育风险,保护好自己。诸如此类。
于2020年8月30日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