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用公司身份买车、吃饭、买手机,公司最后是否会少交税?

毋庸置疑,肯定会少交税!

下面针对题主的举例,分情况说明:

一、用公司身份买车

1、增值税:因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实行简易计税,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所以该事项不会对增值税产生影响;

2、企业所得税:按照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另外,因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所以应计入成本费用扣除,所以,购车价款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因车辆入的是公司户,与之相关的保险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燃油费等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3、个人所得税:通过简单的税收筹划,股东购车入到公司账户,可以为股东的分红个人所得税节税;

二、用公司身份吃饭

1、增值税:本身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就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另外,按照规定,招待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所以,无论是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该事项对增值税均没有影响;

2、企业所得税:按照规定,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营业(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与实际发生额的60%,孰低原则,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小规模纳税人用公司身份吃饭,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支出,也可以抵减一部分应纳税所得额;

三、用公司身份买手机

1、增值税:无论是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全体职工的,还是仅为股东购买的,该事项对增值税均无影响;

2、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全体员工的,那么属于:“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应按购入手机的价税合计计入职工福利费,按14%的扣除限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为职工实报实销的电话费支出,允许据实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个人所得税:如果以公司身份购买手机奖励给个别员工,应按购入手机的价税合计与该职工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如果是以发放电话补贴形式发放的现金,应该计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我的结论是:

1、不会对公司的增值税产生影响

2、会少交企业所得税;

3、筹划合理的话,可以对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起到节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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