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我对什么沙盒、开放世界、高自由度、MMORPG一类的概念一无所知,也不清楚当时有没有所谓的老滚、巫师、刺客信条。事实上,在我对电脑游戏的浅薄认知里,大概只知道我操纵着的《传奇》里的小人儿跑图是要读条的,我那个扛着AK47在仓库、沙漠里四处乱窜的匪徒永远只能在《CS》有限的那几张地图里活动。老实说,这种认知着实困扰了我好几年,直到《魔兽世界》开启公测后,我的暗夜猎人降生在泰达希尔,新世界的大门才缓缓向我敞开。我得交代一点,那时候我十分热衷于在游戏里扮演人妖角色,而且非白发无面纹不可——自闭直男玩游戏总要有些纤腰款摆之类的发情要素。十几级的时候,我的小猎人妖娆地奔跑在黑海岸通往灰谷的林间小道上,不知名的小花开在路边,阳光从树荫间洒落,旷野的气息扑面而来。当我察觉到的时候,地图信息已经从“黑海岸”变成了“灰谷”,层次感鲜明的背景音乐《Song of Elune》如潮水般向我涌来,熊怪在远处咆哮,目力所及,无处不是梦幻般的紫色森林。
时间就这样赖着不走Greed(贪婪)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但在一切结束之前我必须承认,文章开篇我想过要撒一个谎。在那个狡猾的故事里,我头顶五字角斗士称号,脚踩风暴要塞出品的流光溢彩的凤凰,作为国服顶尖PFU(Play For Uber)工会开荒团长,无数女团员为我指挥时淡定从容的磁性嗓音窒息尖叫,麾下雄师所到副本莫不雌伏,小怪谈笑间灰飞烟灭,Boss顷刻轰然倒地。总之,故事中的那个我英明神武,双刀在手天下无敌——这样主人翁的故事才足够吸睛,有张力,酷炫狂霸拽。谁又会喜欢吃瘪的故事呢?但很遗憾,我不是。我只是一枚再普通不过的wower,甚至未曾在我生活了144天的艾泽拉斯里染指过哪怕一项足资夸耀的荣誉。
我已双刀在手,你亦天下无敌我平凡无奇,所以我特别喜欢在虚拟世界扮演英雄角色。当然,我也特别爱看英雄们的传说,尤其是热辣新鲜、正在演绎的那种。就算没有“弱者逆袭”“扮猪吃老虎”的老套戏码,冷不丁出现一位名叫“暴雪”的中年大叔攥紧手中勇者之冠大喊“我给你的,才是你的;我不给你,你不能抢”一类的桥段我也自是爱极。如果这位暴雪大叔的勇者史诗还要被继续传唱,我衷心希望这个故事里少一些“经典怀旧服”、“重制版”的字眼。毕竟,有些东西不像82年的拉菲,愈陈愈香——它更像82年的雪碧,摆放得愈久愈没有心气,愈叫饮者齿冷。我奉劝这位勇士别盲目自信“瘦死骆驼比马大,拔根汗毛比腰粗”的歪理。诚然,人们喜欢倾听屠龙勇者往日的光荣战绩,却也害怕勇者沉湎在旧日荣光里堕落为村民所厌弃的恶龙。最后,我真心渴望吟游诗人能够提笔再续传奇。——“No king rules forever,但总有一些遗老遗少乐于见证王朝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