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胱过度活动症:行为疗法与药物疗法,该如何选择?

背景 对于膀胱过度活动症(OAB)男性患者,一线行为疗法联合药物疗法具有有效性,但并非一直能达到治愈效果。

目的 评估在OAB男性患者中,相较于单一疗法,行为疗法联合药物疗法是否能改善结局,并比较实施联合疗法的3种顺序。

试验 在这项3站、2期、3臂随机临床试验中,研究人员将参与者随机分为:1、接受6个星期单独行为疗法;2、接受6个星期单独药物疗法;3、接受6个星期联合治疗。之后3组均延长接受6个星期的联合疗法。

干预 行为疗法包括骨盆底肌肉训练联合冲动控制策略和排尿延迟。药物疗法包括抗毒蕈碱药物(缓释托特罗定,4 mg)联合α-阻滞剂(坦索罗辛,0.4 mg)

结果  在纳入的204例男性患者中,白人有133例(65.2%),平均年龄为64.1岁。停药的共有21例,完成治疗的有183例。

从基线到6周随访时,3组的平均空隙率均明显降低(行为疗法:11.7 [2.4] vs 8.8 [2.1];变化2.9 [2.4];变化百分数,24.7%;药物疗法:11.8 [2.5] vs 10.3 [2.7];变化1.5 [2.3];百分比变化12.7%;P  <.001;联合疗法:11.8 [2.4] vs 8.2 [2.3];变化,3.6 [2.1];百分比变化,30.5%;P <.001)。

意向治疗分析表明,与单独接受药物疗法相比,接受联合疗法的患者的治疗后平均排尿频率明显降低(8.2 [2.3]对10.3 [2.7]),但与单独接受行为疗法(8.2 [2.3]比8.8 [2.1])相比,无明显降低。

在12周的随访中,所有组均接受联合治疗后,与基线相比,接受初始联合疗法的患者每24小时平均空隙改善最大(行为疗法:11.7 [2.4] vs 8.0 [2.2 ];变更3.7 [2.3];百分比变化,为31.6%;药物疗法:11.8 [2.5]对8.6 [2.3];变更3.2 [2.5];百分比变化27.1%;P  <0.001;联合治疗:11.8 [2.4] vs 8.0 [2.2];变更3.8 [2.1];百分比变化32.2%;P  <.001),但在主要或次要指标上没有统计学上明显的组别差异。

结论与相关  行为疗法和药物疗法相结合,比单独的药物疗法更能改善OAB症状,但不如单独行为疗法。当进行阶梯式治疗时,仅从行为疗法开始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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