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日课174丨与人交往,什么礼能收,什么礼不能收

今天是孟子日课第174节。欢迎你留言交流。
万章曰:“敢问交际何心也?”
孟子曰:“恭也。”
曰:“却之却之为不恭’,何哉?”
曰:“尊者赐之。曰:其所取之者义乎,不义乎?而后受之,以是为不恭,故弗却也。”
本章是有关交际的问题。交际,是以礼往来。万章问:
与人以礼仪币帛往来交际,当以一种什么心态?
孟子说:
当有恭敬之心。
不仅表面上态度恭敬,更重要的是内心,而非口是心非,敷衍了事。交际之礼,贵在彼此相敬。
万章又问:
俗话说:一再拒绝人家的礼物,这是不恭敬。这是为什么?
不受是廉以律己,怎么就成了不恭?却之不恭,受之有愧。这礼究竟该不该收?看孟子的解释:
对他人的馈赠,不能无故拒绝。比如尊者所赐予,我便私自忖度:他所赐予我的礼物,必然也是别人给他的,不知道他取这礼物,是合于义呢,还是不合于义?如果是合于义而得,就可以接受。尊者所赐,却猜测其义不义,就是鄙其物而轻其人,傲慢之极。所以说不问其义不义接受而不拒绝。
一般情况下,贸然接受或者再三推却,都是不敬的。接受尊长的礼物,于礼没有什么不合适,恭敬不如从命,稍作推辞可也,过分也就矫情了。
曰:“请无以辞却之,以心却之,曰:其取诸民之不义也。而以他辞无受,不可乎?”
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礼,斯孔子受之矣。”
万章接着发问:
尊者所赐,固然不可推辞。但不义之物,终不可受,还是婉拒为好。我拒绝他送我的礼物,虽然嘴上不推辞,但心里并不接受。心想:这是他取自百姓的不义之财。因而找其他的托词来拒绝。在我不受不义之污,在他也难加我不恭之罪,双方都好,难道不可以吗?
看来万章对孟子的回答并不满意。人要洁身自好,对方虽是尊者,岂能如此败坏我这清白之身?孟子说:
他依规矩同我交往,依礼节同我接触,这样的礼物,就是孔子也会接受,而不会问其来路,怀疑其是否是不义之财。
万章曰:“今有御人于国门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馈也以礼,斯可受御与?”
曰:“不可。《康诰》曰:'杀越人于货,闵不畏死,凡民罔不譈。’是不待教而诛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辞也。于今为烈,如之何其受之?”
万章也是和孟子较上了劲,又问:
假如有人在国都之外、旷野之所,拦路抢劫,用他抢来的财物,交我以道,馈我以礼。这样我也可以不问来路而接受吗?
御,是拦路抢劫。《集注》曰:
御,止也。止人而杀之,且夺其货也。
国门之外,言远也。孟子说:
这不可以接受。《康诰》中说:杀人越货,强横不怕死。这样凶恶之人,人所共愤,没有谁不痛恨。拦路抢劫者,天理难容,王法不赦,不必教化,人人得而诛之。
这一律法,殷商受之于夏,成周受之于殷商,都不必讯问口供。现在尤其明显,见到这样的人,都要诛讨之,怎么能接受其馈赠呢?
尊者所赐,虽不推辞,而义利之辨,却不可不知。君子虽然不苛责于人,却严于律己。譈(duì),怨恨。
曰:“今之诸侯取之于民也,犹御也。苟善其礼际矣,斯君子受之,敢问何说也?”
曰:“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乎?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充类至义之尽也。
孔子之仕于鲁也,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猎较犹可,而况受其赐乎?”(《孟子·万章下04》上)
万章又问:
今天这些诸侯,横征暴敛,取之于民,和抢劫差不多。假如他们把交际礼节搞好,君子就接受他们的馈赠。这和接受强盗的馈赠有何分别?
对此,孟子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万章说:
你认为,如果有圣王兴起,修明法度,对于今天这些诸侯是全部诛杀呢,还是先施教令,若不悔改再诛杀呢?
不言而喻,一定是先教诲,再诛杀其不知悔改者。
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与人人得而诛之,是有区别的。你把取了不是自己所有的东西的行为,都称之为强盗,这只是提高到原则性高度的话。
万章是上纲上线了。原则上来说,非其有而取之者,皆谓之盗。不拿一针一线,可以说是义的极致。倘若真的拿了一针一线,就是不义,而加之以强盗之罪名,眼里容不得沙子,所有的事情都要拿到显微镜下观察,那让人如何做事?人与人之间如何交往?人活在现实之中,而非真空里。孟子进一步举孔子为例说:
孔子在鲁国做官的时候,鲁国风俗,每当祭祀之时,就要去田猎,追去禽兽,抢夺猎物。孔子也随俗去抢。田猎,粗鲁之事,争夺猎物,陋俗。孔子都可以去做,不肯自别于鲁人,何况接受别人的礼物!
对于馈赠,从道义上说,不必苛责;就礼节而言,该随俗就随俗。处世之道,但求合于中庸之行而已,何必绝物自以为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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