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是什么|容建平
1、阴阳 与“对立统一”的关系:
阴阳 与“对立统一”有一个特殊的关系,因为阴阳 体现的就是“对立统一”原理,它用阴与阳双方相反的性质,共同组合成为一个整体,最终目的就是要树立起“对立统一”这面鲜艳夺目的旗帜。“对立统一”这个词是外来的哲学词语,从意义上看,“对立统一”是一个充满了科学思想的哲学观点,它以对立体现个性,以统一体现共性,在统一中体现旗帜鲜明的对立,对立与统一双方相辅相成,通过“对立统一”的综合性总结,将一切事物的基本关系作出简洁的表达。
若果将“对立统一”从字面上细细分析,发现它存在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总是觉得这种简洁表达有一种模糊性,详细梳理起来,会梳理出一些不能明白的疑问:
第一点:对立虽然是一种在一切事物中都存在的事实,但是谁与谁发生对立?对立面是谁?为什么会发生对立?发生对立的条件是什么?这些基本性的条件,在现代的“对立统一”观点上得不到明确的体现。
第二点:统一的条件是什么?为什么要发生统一?发生统一必需的基础是什么?这些条件在“对立统一”的字面上也完全看不出来;
第三点:在对立与统一中,对立双方会发生什么样的双边关系?这种关系的特点是什么?这个问题在“对立统一”中没有得到体现;
第四点:双方统一后,究竟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这种变化会产生什么样的规律性?这些问题,也不能从“对立统一”上有所反映。
用阴阳 来表达“对立统一”的观点,确实显得棋高一着,单凭两个对立的相反性质阴与阳的相互组合方式,就已经将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全部包含在内,并作出清楚的表达。阴阳 能够清楚表达“对立统一”的原因,是在统一体中,对立双方都有各自的性质表达,让人一看就知道对立面是谁,可以从中认识到统一的基础是什么,同时还可以产生一个以性质关系相互发生变化的联想,而这种联想,只发生在以性质为主体的阴阳 上,并要通过对立性质的比较来体现,这在“对立统一”这个表达上是没有的,“对立统一”没有一个明确的性质或性能规定,它是空虚的泛指,不可能给人产生一个有规定性质的联想。
第一点:阴阳 表明,对立的基本条件是性质相反,与自己性质相反的就是对立面,具体地体现为阴性性质与阳性性质两个方面,相反性质双方的共同存在,才会发生对立;
第二点:阴阳 表明,对立面双方都是在从同一基础上的不同量变产生,因此,统一必须是对立性质双方的结合,统一的目的是为了将不同量变的对立双方结合成为一个整体,在整体中,相反性质双方的阴与阳都得到清晰的体现,在对立之中体现出互补的合作;
第三点:阴阳 表明,对立双方在统一后,虽然外观成为一个整体,但在内部仍然呈现出对立状态。相反性质的双方都以对方的存在,来体现自己不同特点存在的基础;阴以阳为对照而体现阴的性质,阳以阴为对照而体现阳的性质;
第五点:阴阳 表明,性质双方的统一体,以双方力量的大小决定整体的性质取向,阴占优势时,整体呈阴性,阳占优势时,整体呈阳性,双方力量均衡时,整体体现平衡。
将阴阳 与“对立统一”相对照,可以认为,阴阳 用两种相反的性质紧密结合,全面地表达了“对立统一”原理的全部内容,是对“对立统一”的具体性体现,也是说,两种相反的性质阴与阳,塑造出了一个“对立统一”的新形象,将本来不能看到的“对立统一”关系作出具体化、形象化,将空虚的理论模拟成为一个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性质组合形象,这就清楚表明,阴阳 是表达“对立统一”的具体性形象,这是阴阳 与“对立统一”的实质性关系。
“对立统一”只是一种哲学思想概念,没有具体性的表达形象,而阴阳 则是以一种可视的具体性形象,不但表达了“对立统一”思想,而且还将“对立统一”的性质、原理、关系、规律显示在其中,使到“对立统一”显得更清晰更具体,由于阴阳 的表达具有可变的联想作用,通过对阴阳 双方不同比例的构思,还可以表现出阴阳 运动变化的状态。
尽管阴阳 是用两种具体性质虚拟成的抽象性形象,但它能够以更加简洁的形象表达,更加具体地体现了“对立统一”理论,基于这原因,因此,当古代的中国人知道“对立统一”是宇宙 间最基本性的关系原理后,却又不以“对立统一”这样的抽象思维观点为说教,而用具体的对立性质打造出一个抽象性的阴阳 为形象,以此来表达“对立统一,这就是古代人虽然明白“对立统一”原理,又不在实践运用过程中说出“对立统一”这个词语的真正原因。
2、阴阳 与一切事物的关系:
阴阳 这个貌似平凡而实际上并不平凡的性质组合,所产生出的无穷奥秘,远远不只是两种相反性质组合为个性那么简单,阴阳 虽然不是具体性的事物,但是宇宙 间一切事物都可以分属于阴阳 ,一切事物的发生、存在、发展、和最终结果,都能够用阴阳 的性质、作用原理、相互关系、和相互变化规律来进行演译,从宏观上看,阴阳 与一切事物有这样的关系:
第一、阴阳 能够代表一切事物和事物的具体细节部份;
第二、阴阳 能够代表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状态;
第三、阴阳 能够模拟一切事物发生变化前后的全过程;
第四、阴阳 能够解释一切事物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变化规律。
阴阳 从当初的两种不同个性的性质表达,经过相结合后,演变成为具有能够代表一切事物和事物运动变化规律的能力,从意义上发生了天翻地复的变化,也就是说,发生了本质意义的变化,对于这种重大的变化过程,人们不禁产生出疑问,阴阳 能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代表那无穷无尽的事物,能够模拟事物那千变万化的状态,在代表事物和模拟事物变化的过程中,阴阳 的代表性是以一种什么样的身份出现参与其中?
当我们回过头来再重新审视阴阳 的时候,就会发现,它是以两种相反的性质组合这种抽象性的“对立统一”形态,同一切事物在“对立统一”基础上发生关系,由于任何个体事物都可以“一分为二”,任何事物之间都可以在一定的基础上“二合为一”。
因此,阴阳 以阴的性质与阳的性质,将一切事物分类划分;以阴与阳的对立,描述事物“一分为二”的对立状态;以对立双方的关系,来表达事物的对立关系准则;阴阳 的性质组合,代表了事物“二合为一”的统一状态,表达了事物的统一原则;阴阳 之间发生的变化过程,又体现了事物的运动变化规律.
必须注意到,阴阳 不是一件特定的事物,也不是具体性的一切事物,但能够代表一切事物,在阴阳 与一切事物当中,阴阳 扮演的是一个代表角色,而所有事物则成为被代表的角色,双方是一个代表和被代表的相互关系,站在阴阳 方面的立场上看,它以两种个性化的性质组合形象,代表着一切事物,代表着一切事物的变化状态,代表着一切事物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
而站在所有事物的立场上看,世上的事物都一致选择阴阳 来代表自己,象征自己,也就是说,一切事物都已经选定阴阳 当成为自己的代言人,当作自己的代表性形象。从这种意义上看,阴阳 能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因为它已经被一切事物推举成为了一个能够起代表作用和代言作用的公众形象,变成为一切事物和事物变化的替代性化身。阴阳 是一切事物的代表性形象,这是阴阳 与一切事物之间的关系。
3、阴阳 与阴气阳气的关系:
阴阳 为抽象性的形象,阴气阳气为具体性的“气”态物质,在物质世界中,阴气阳气是唯一与阴阳 有着不可分离关系的物质,阴气带有阴的属性特征,阳气带有阳的属性特征,阴阳 体现了阴阳 二气的运动变化过程中的性质、原理、关系与规律。
反过来,阴阳 二气又用自身的运动变化在演示阴阳 形象的性质、原理、关系与规律,两者所有的理论是一致的,只不过是一个抽象化,一个物质性,由于阴阳 附带着“气”时具有物质性,不带“气”时具有抽象性,从这种变化中看到,阴气阳气成为了具体化物质性的阴阳 ,阴阳 就是抽象性虚拟化的阴气阳气,阴阳 所形成的形象,也就是阴气阳气的抽象性形象。抽象性的形象,这是阴阳 与阴气阳气的关系特点。
不论从哪种情况下看,阴阳 标准身分都是一个“二元”性质“一体化”的抽象化形象,它有具体的性质内容,由对立的性质共同组合而成,但没有具体的事物指定,有名而无形,说具体一点,阴阳 是“对立统一”的具体性形象,是阴气阳气的抽象性形象,同时又是一切事物以及事物运动变化的代表性形象。阴阳 以“对立统一”为基础,将一切事物在“对立统一”的原则上归纳,通过对事物归纳性的集合,阴阳 被打造成为了一个意义很广阔的知识集成体。
形象,就是阴阳 能够纵横于宇宙 间一切事物之中的真实身分。身为形象,阴阳 体现的是“对立统一”,包藏的是性质与性质产生的道理,体现出了它的虚无一面,空虚到身无一物,只有泛指的性质范畴,但当它作为一切事物的代表性形象后,又表现出它的实质性,显得非常充实,充实到无所不能,成为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物。
形象具有广义性质,但又带有狭义性质,当它为广义性质时,阴阳 可以是一切事物的公共形象,当它为狭义性质时,阴阳 可以是任何具体事物的个性化形象。在实践过程中,当阴阳 没有成为具体指定事物时,它只有理性的表达,体现的是理论,并以理性来象征着一切事物,代表着一切事物及其变化,此时的阴阳 为广义宏观的性质,是宏观整体性事物的代表形象,具有全息性的代表性。
在实践过程中,当阴阳 代表着个性的具体事物时,或被圈定为一个具体范围属性的事物时,就会成为具体事物的化身,此时的阴阳 为微观狭义的性质,有着实质性事物的具体性内容,呈现出狭义的性质,成为个性事物的具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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