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加速折旧,加速转型 ——用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你要知道这些哦!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指按照税法的规定加快资产折旧速度,这是国家为了调动企业提高投资设备投资、更新改造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促进技术革新、企业转型、产业升级等出台的重大举措。用好用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可以减轻企业投资初期的税收负担,改善企业现金流,增强企业未来竞争力和融资能力。那么,用好这项政策,需要知道哪些基础知识呢?

小编梳理了一些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

基础性知识,

你一定要知道哦!

首先了解一下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呢?

这个要区分几种情形:

一是适用于所有行业

(1)特殊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有下列两种情形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①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②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的固定资产。

(2)特定时间后新购的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在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仅指,不含自行建造)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二是适用于重点行业

这里的重点行业包括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

六大行业是指:1、生物药品制造业,2、专用设备制造业,3、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仪器仪表制造业,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确定。

四个领域重点行业是指: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按照财税〔2015〕106号附件“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范围”确定。

对上述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和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下同),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同时,六大行业、四个重点领域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从2014年1月1日和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有哪些企业不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呢?

有四类纳税人不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核定征收企业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凡是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的企业,也就不能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由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适用于账证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因而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

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是什么?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同时符合多个政策的加速折旧优惠条件,可以重复享受吗?

不可以。

由企业选择其中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政策依据

《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的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第五条。

如果会计处理上未加速折旧,是否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

不影响。

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时,不需要会计上同时采取相同的折旧方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五条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可以的。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40号公告)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是否需要去税务局办理备案?

不需要。

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含一次性扣除)政策,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第十条。”

苏州高新区国税

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地址: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88-3

特服号:96888796

(0)

相关推荐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的正确入账方式

    2020-04-27 来源:畅捷通好会计关于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账务处理及涉税操作,可为是"老生常谈"了,但是服宝还是碰到不少萌新在问相关的问题,比如说:公司购买的1 ...

  • 最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总结(2019年5月1日版)

    2019年4月23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发布,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本文进行梳理总结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总结记忆

    一.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速记图 备注: (一)上图特定行业是指: 1.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总结记忆(第三版)

    一.总结 (一)单价小于5000元的不分行业,不论是否新购进,可一次性扣除: (二)专门用于研发的,只要是2014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不分行业,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其中单价100万以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扣除政策总结

    一.政策概述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行业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要点总结

    (一)对于2017年汇算清缴,一次性扣除政策仍只适用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和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规定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和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递延所得税和应交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递延所得税和应交所得税的影响 彭怀文 案例:甲企业2019年6月购置一台生产设备并投入使用,不含税价500万元,价税合计565万元. 假定甲企业在2021年6月将该设备处置出售,不含 ...

  • 政府送红包,你应知道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知识!

    政府为减轻企业负担而持续出台了一系列减税政策,其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更是连续加码,从严格限制到鼓励企业享受,从小部分行业享受到所有行业享受,从小金额固定资产享受到大金额享受等,红包是越来越大.最近, ...

  • 【案例解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纳税调整及填报

    前言:本文以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 2017年版)>为目的而撰写.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政府为减轻企业负担而出台的优惠政策.因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l ...

  • 【汇算清缴实务】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所得税申报实务

    一.税法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规定 1.<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企业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