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是这样设计作文的,读课文《窃读记》,学写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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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里的“饭店”有什么用?
文/陆生作
人教版语文课本,小学五年级上册,有课文《窃读记》,林海音作品,有改动。
本文“转过街角”四字开头,代入感强。接着,写饭店,看似闲笔,却有大用。在下细细道来。

(图1)
1.感官
课文以“看见、闻见、听见”开头——人的感官用上了,身临其境之感。
2.悬念
“我”放慢了脚步!为什么放慢了脚步?悬念产生。接着,作者就解答了,她的目的地是饭店隔壁的书店呢。这是很明显的“顾左右而言他”“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是一种写作方法,宕开一笔。
而且,这“放慢了脚步”已经把“窃读”的“窃”包藏其中了,作者在接下去的话语中给出了暗示:“急匆匆、赶”!如果是正常去书店买书的,越接近应该越高兴啊,是要三步并作两步或者奔进去的,本就是急匆匆赶来的,怎么就慢下来了呢?因为“我”在观察书店里的情况啊,要“若无其事”一点啊,有“做贼心虚”之感,才是“窃”呢!
3.伏笔、照应、幻写
明明是去书店,为什么不直接写书店,而先写饭店呢?其实,作者在为后文伏笔。既然写到的饭店,后面是要用到它的。而且,饭店在本文是很重要。
果然,在后文作者写了“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时……”饭店开始起作用了。并由此展开了一段幻写(白日梦)——如果有钱的话,买面吃。也从侧面证明了“我”爱读书。
在后文又提到“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为什么咽唾沫?饿了,隔壁饭店饭菜香呀!看书时间久啊——又跟饭店搭上边,也证明“我”爱读书。

(图2)
课文结尾,点睛之笔“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饭店)、读书(书店),都是人的粮食啊。
你看看,课文以饭店开头,以吃开头,以吃结尾,贯穿全文。
4.证明
课文“窃读”,怎么“窃”的?作者找了好多证据:去几家书店才读完,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下雨天还装着邹起眉头……同时,这些也证明了“我”爱读书,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

(图3)
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
这句话,好多学生在写作文时,会用上。从阅读到写作,虽然没新意,但是练习嘛,也挺好的。
“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这句话,也是充满悬念的。为什么惧怕?后文,作者拿出证据来证明,怕被老板发现。
我觉得,从构思、技巧上去分析一篇课文,更有助于学生理解,也更有助于学生写作。这样才能像作家一样写作。
草草成文,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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