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子给我发微信,说冠头岭举办“OPEN国际现场艺术节”,这个节每年一届,已举办过19届,先前分别在北京、成都、西安、长春、广州等地举办,有30多个国家地区艺术家参加。听上去又高又大又上,尽管我对行为艺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但周末没事,家门口的表演,不看白不看。一共四场表演。下午三点刚过就开始,六点过了才结束。表演的都是老外,分别来自日本、泰国、奥地利和马来西亚。世界太大,隔行如隔山,特别是行为艺术在艺术界,有点像生意场上的偏门,一直不被做正行的待见,所以尽管这些表演者据说都是著名的行为艺术家,我却一无所知。
对行为艺术的了解,我并没有超出八卦的水平。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的行为艺术表演发生过一些轰动性的事件,使其名声大震。但像绝大多数人一样,我只是耳闻,从来未曾目睹。我一直觉得,用一个不那么恰当的比喻:行为艺术有点像过去农村的寡妇,身上有许多“以讹传讹”的故事,弄得名声并不太好,以致被许多人本能地排拒。虽然名之为艺术,但在相当多人眼里只不过是一种胡闹。行为艺术到底是什么?顾名思义,它是用“行为”来表现的一种艺术。通过某种行为的表演,传达某种情绪、观念或思想。它不同于哑剧,像陈佩斯的《吃面条》,那只是一种滑稽表演,纯为逗乐;也不同于杂技、魔术,印度人的耍蛇或河南人的耍猴,它们只是展示技巧。如果硬搭,它有一点像现在流行的快闪,但快闪含义单一,与“观念”无关。也许涂鸦可以称之为它的近亲,但涂鸦作为一种艺术,呈现的是结果,行为艺术呈现的是行为的本身。所以涂鸦已经登堂入室被接纳为艺术,行为艺术似乎还望艺术之门墙而不得入。
为什么行为艺术不容易得到人们的承认?我觉得归根结底是它实在太多义了。人们对艺术作品的理解,不可避免地结合自己的经历、立场、观点、审美、知识积累等,而且普遍奉“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为圭臬。而行为艺术形式上跟生活并无区别,打个比方,它是生活的“病理切片”。作品不是“结果”,而是一个“过程”,观众参与其中,他们的观看以及观看中的反应,都属于作品的一部分,这就使得每个作品就像著名的“薛定谔的猫”,你的观看扰动(影响)和改变了创作,使作品得以完成。就像生活中每个人对别人的行为,都有不同的判断和观感一样,每个人对每件行为艺术作品的理解都是不同的。用生活化的场景和行为,表现人的情绪、观念或存在方式,它与现实生活的区别,仅仅在于它是在特定场所的刻意表演。对行为艺术不以为然的人会困惑:这种艺术的主要作者(表演者),与街头的疯子有什么区别呢?起码在形式上是没有的。行为艺术家真的就跟那个被封为“大师”的捡垃圾者沈巍一样。我所在的城市,有一个残疾人,经常开着贴有领袖和标语的违禁三轮车招摇过市,从表达情绪或立场的角度,它就是一种“行为艺术”,尽管他没有艺术家的身份。
现实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人:从心理学角度,他们具有“表演人格”,总在自觉不自觉地通过“另类”的行为,吸引别人关注。比如喜欢做秀的政客,比如“人来疯”的小孩,比如在注射室里害怕打针而嚎啕大哭的大男人,比如足球比赛进球后脱光衣服奔跑的球星……我大学毕业时还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分配的单位有位四五十岁的女士,每天都穿着花裙子,嘴唇涂得像一道血淋淋的伤口,她不顾别人的侧目,决意用这样的行为,显示自己对美的追求。行为艺术家与这些人的区别,后者的行为都是现实生活中的表现,而行为艺术则是对这种表现的再现。一个饥寒交迫的人在雪地里打着赤膊,是因为他买不起衣服,而行为艺术家有貂皮大衣或羽绒服,却故意不穿。也许这就是生活中的特立独行者与行为艺术家的区别吧。说了这么多,有人会问,你到底在冠头岭都看到啥了?我不知道那四个节目分别叫什么?也无意向主办者打听。我只是从一个普通观众的角度,非常客观地描述一下他们带给我的感受。第一个表演者是一个日本人。他的舞台就是冠岭城堡干涸的游泳池。池壁上贴着一张海报,上面写着“李文”的名字,以及疑为这个人的生卒年和“柏金森氏病”的字样。海报下面摆着二三十瓶啤酒。开场的时候,表演者通过翻译招呼大家走下池子,随意打开啤酒喝。他说李文是自己的朋友,生前很喜欢喝啤酒,你们也可以喝,就当在和李文一起喝。
在表演者拿着手机念完冗长的关于与李文认识和交往的介绍——须知还要通过翻译——之后,他脱掉自己的上衣,然后又脱掉长裤,然后作势要脱掉那条花短裤。他在开始脱衣服时我就担心他会不会一丝不挂——如果真的那样,我一点也不会觉得意外。我听说过行为艺术的一些表演,包括有人当场用刀将身上划得鲜血淋漓。但他要是真的当众脱掉短裤就太过份了,现场那么多女宾。庆幸没有,他只是“虚晃一枪”,说:“我妈妈说这样做不行。”
那些下到游泳池的人纷纷打开啤酒喝,然后将它倒到地上一个铝桶里。大约倒了20瓶之后,铝桶的啤酒溢了出来。只穿着一个裤头的表演者将桶顶在头上,在泳池里走来走去,大声叫着李文的名字,不时停下来,用它磕打池壁和扶手,他努力将啤酒泼出来,淋在身上,落到地下。最后他把那只铝桶翻转来,扣在脑袋上,他就像一只没头苍蝇在泳池里跌跌撞撞乱走,似乎竭力想甩掉它。整个表演的过程大约半个多小时。人们在拍照,听着他开头小声,后来有点像哭腔,或者说有点像狼一样瘆人地嚎叫。天高云淡,金秋十月的太阳像六七月一样灿烂,只是没有那么炽热。在明晃晃的阳光下,有一个差不多赤身裸体的人,在一个干涸的泳池里,脑袋扣着一只铁桶乱碰乱撞,大声哀嚎,那种场景真的有点像梦境。当铝桶终于咣啷掉在地上,大家噼里啪啦地鼓起掌来。
在这个日本人表演的过程中,我努力猜想他要表现什么。我的确想到了一些东西,比如他讲述与李文的交往,说到开头非常不喜欢他,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文到他家里喝酒,后来搬到他家附近的地方居住,分别时李文忽然抱着他大哭一场,我在猜想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他顶着一大桶啤酒——他在表明自己借酒消愁吗?他大声喊叫故人的名字——他在表达对一个老朋友的伤感和怀念吗?他为什么要脱得差不多一丝不挂——寓意他们像兄弟一样袒裎相见吗?他顶着铁桶,跌跌撞撞——说明他无法摆脱悲伤?他为什么要顶着一大桶酒?古希腊神话中有个酒神叫狄俄尼索斯,它寓示着激情和创造,他努力想甩掉那只扣住脑袋的铁桶,他在表达他要挣脱像金箍咒一样对他天性和自由的禁锢吗?他把那只铁桶掉到地上,发出响亮的吭啷吭啷的声音,这是在控诉生活吗?后来的三个表演,也各有意味。那个胡子和头发斑白的泰国人拿着一个小收音机,将一根枯树枝与天线捏在一起,绕着游泳池慢慢转圈,不时将沙沙作响的收音机靠着池壁。他在与上帝通话吗?后来他走下酒店的斜坡,穿过公路,沿着草丛间的一条土路,走到海边一排民居前,从随身带着的挎包里拿出玉米喂鸡。他像只头羊,一群人跟着他。我觉得这种情形很有意味,像是一个疯子领着一群傻子。也许这本身就是行为艺术的效果吧。
第三个表演者是一个来自奥地利的漂亮女孩。她在海边那个废弃的灯塔塔座旁,用手里一根鲜艳粗大的黄色缆绳,做出各种造型。绳子的用途是捆绑,她用它做道具,是想表达人受到束缚吗?绳子为什么是黄色,而不是红色的?她先是把绳子像一团乱麻罩住脑袋,这是寓示不是身体被束缚,而是精神受到了禁锢吗?后来她把它垫在乱石上,做出要攀爬到灯塔上的样子。哦,束缚你的事物,成为了你倚仗的工具。后来她像纤夫一样,用力拉住挂在石头上的绳子。她是想表现生活的沉重吗?随后她一次次要把绳子扔到灯塔上,却总是扔不上去。人在命运面前,一切努力都是白费。她将绳子捡起来,甩得呼呼作响。这是表示自己握住了命运的喉咙?最后的一幕是她将那条绳子的绳头掰开,分成一朵花的样子,她举着这朵鲜艳的黄花用鼻子嗅着。显然,她与束缚自己的绳子达成了和解。
最后一个节目,是一个来自马来西亚的女士在海滩的乱石中,摆着一溜盛水的杯子,其中有一小杯珍珠,还有一大钵馒头。她夸张地狼吞虎咽把馒头塞进嘴里——她是表达挨饿吗?但馒头实在太多了,到了后来一边咀嚼一边吐出来。她把它们和成团,捏成珠子的形状,小心翼翼地串起来挂在脖子上。这是在对粮食表示赞美?然后把那杯珍珠倒进嘴里,喝一口水,连水一起滴滴嗒嗒吐出来,然后肃立在那儿一动不动。她在膜拜大自然?
海滩上许多游玩的人围拢过来,看着这些莫名其妙的表演者和比他们还莫名其妙的围观者。我想起那个笑话:一个人流鼻血,在街头仰脸朝天,一群人以为天上有什么,也跟着仰起脖子。有人说完全看不懂。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看懂了。其实所谓的懂,如果指的是它作为艺术应有的某个主题,比如常说的讴歌真善美,谴责假恶丑,那么它的确没有。它所表达的观点、观念或哲学,如人生的孤独、无助,对痛苦的承受,对信仰的虔诚,或者表达某种负面的情绪,如愤怒、悲哀、恐惧等,每个在场的观众感受都不同,你感觉到什么,它就是什么,别觉得有什么微言大义,不懂装懂好了。比如那个用黄色缆绳作道具的奥地利女孩,让我想到许多。我首先想到了绳子作为束缚的象征,绳子既捆绑着她,又成为她的垫脚石,她一次次试图将绳子甩到灯塔上而无果。我和不期而遇在北海休假的一位作家朋友一边观看一边议论,他说那个日本人表演时请大家下来“与李文一起喝酒”,那种对行为艺术孤独和落寞的悼亡,情感指向比较单一;而那个女孩的表演,有点哲学意味,让人想起希腊神话中推石头上山的西西弗斯。我想到的是自由和束缚的关系,从哲学上说,对你的束缚,赋予了你最大的自由。没有束缚就没有自由,绳子既是你的羁绊,也是你通往自由的台阶。她最后把它解开,编成一个花束,亲热地嗅它,束缚与自由实现了和解与统一。当然我可能是强作解人,也许表演者根本不是这个意思,但这一点也不重要。我说过,多义性是行为艺术的根本特征。
还有那个拿着收音机,不厌其烦地巡行的泰国人。他的装模作样,煞有介事,让我想起曾在公馆镇一个宗祠看到两个男人抬着簸箕请神,他们当时一边抖动,一边用方言依依呀呀地唱歌,一位朋友挖苦他们在与祖宗通话。如果把它搬到现在的海滩上,就是一种行为艺术,有人会看到愚昧,有人会看到虔诚,还有人会看到荒诞。他后来在海边那排房子前,将玉米绕着撒在收音机周围,一群鸡跑过来啄食;被惊动的女主人打开门,满脸疑问。围观的人都笑起来。这些鸡们,这个不期而至的女人,以及她脸上的迷惘,其实就是作品的一部分。
有人说,你说得太玄了。但事实就是这样。有称为“行为艺术之母”的玛丽娜·阿布拉莫维奇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曾有过一场轰动一时的行为艺术:她在一个房间桌上摆着72件物品,有口红、蜂蜜、玫瑰等美好的东西,也有火柴、梳子、水杯等生活用品,还有剪刀、弓、灌肠器等危险品,甚至还有一把装有子弹的手枪。她将自己全身麻醉,但保留头脑清醒。观众在她完全不能动弹的6个小时内,可以对她做任何事情,不需要负任何责任。这场表演的结果令人震惊。有人给她送花、试探性地碰触她,看到她真的不作任何反抗,开始有人用口红在她身上乱画,往她头上泼水,用铁链把她锁住。到后来有人剪碎她的衣服,用玫瑰扎进她的肚子,肆意摸弄她的私隐处。最后甚至有人将手枪装上子弹,放进她嘴里,一个惊恐万状的人冲上去,将手枪抢了下来,终止了这场惊心动魄的表演。这场令人窒息的表演,让人体会到了在极端自由下,人性之恶的泛滥。在观众越来越放肆施暴的过程中,玛丽娜始终头脑清醒,充满恐惧,甚至流出了眼泪,却丝毫无法反抗。她心里明白,人们真的会对她做一切的事情。人一旦百无禁忌、绝对自由,就会成为最大的恶棍。
行为艺术常常被人挖苦,认为纯属吃饱了撑的,那算什么玩艺。“玩艺”这个词挺有意思,它既是“玩”,却同时是一种“艺”。吃饱是人的生理需要,说是人权也没错,吃饱了撑的一个表现就是“人的存在的个性化”越来越突出。不可否认,行为艺术家自身的生活方式,常常有悖传统,玩世不恭,惊世骇俗。行为艺术在形式上充满刺激、负面,但纯粹从艺术的角度,不无批判和警示意义,像玛丽娜的上述表演,对人性之恶的揭露,其冲击力和深刻性为其他艺术所难以比拟。作为一种边缘性的艺术,就像百花园中的黑色花朵,毕竟是一种客观的存在,构成了艺术园地里罗素称之为“幸福本源”的参差多态。
生活即艺术 不高也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