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废都》
看多了历史,随手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小说翻翻,谁知一发不可收拾,一字不落地读完了这部颇有争议的小说《废都》,说来遗憾,这竟然是我第一次读贾平凹的小说,整体感觉写的很好,就此在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下小说的特色;
一,神秘的开头:
小说开始的几桩怪事有吸引读者的作用。不记得哪位作家说过:小说的开头语结尾最是难写,如果写好了开头和结果,那么整个小说就成功了一半。我非常赞同这句话,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和陈忠实的《白鹿原》中的第一句话都非常之经典。《废都》中开头能开四种颜色的花和天上的四个太阳颇为神奇,一方面营造了一种神秘和悬疑的气氛,让读者有读下去的欲望,一方面又有预示后文中四个女人。
小说开头没有直接写主人公庄之蝶,而是先写他身边的几个人的一些小事,然后再牵连出主人公出场,这种行文颇有《红楼梦》的风格,先写一个与贾府有点关系的贾雨村,然后再牵连出整个贾府。就好比先由一条幽静弯曲的小路描写,然后进一步描写整个桃花源。一般历史小说中也会采用这种形式,比如先写某地发生了一件异事,然后写整个州府是如何的惊慌失措,继而再牵动和详细描写整个朝代的走向衰败的王权更迭。这种行文确实值得借鉴。
二,收破烂的老头与牛
收破烂老头的歌谣总是在剧情发展合适的时候,在人物内心或与坏境起冲突的时候出现,看似疯癫的话语,却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商场及文人的黑暗和腐败,然而身处社会中的人们并没有发现自己处于金钱,女色及权利的无止息的欲望之中,失去了尊严,主人公庄之蝶的虚伪,内心的灵魂逐渐腐化,像漂浮在色欲之中的一具肉体。
不过个人觉得这跟时代和社会转型没有啥关系,现在这个时代同样是这样的,甚至现在的一些“名人”不会像小说中的庄之蝶一样还会趴在女人身上自己问自己“我是不是堕落了,我不是人……”这种反省的话,反而会权衡利弊,顾忌家庭的同时又不影响与外面女人的享乐,真是两全其美,至于灵魂,上帝,道德,法律之类的精神归宿之地杂草丛生,也全然顾不得了。
除了收破烂的老头在小说中起了画龙点睛之笔之外,那头具有思想的牛在小说中也非常有特色,具有象征意义,最后这头牛的死去也许是意味着主人公庄之蝶的众叛亲离和流离失所。
三,色情描写
色情描写是这本小说不可避免谈及的内容,也是这部小说最具争议性的地方。《废都》中色情的描述确实多了些,被禁也是理所当然。个人觉得如果减少一部分色情描写也许并不会影响整体的文学艺术性和作者需要表达的思想。
如果不考虑读者的猎艳情怀,我觉得适当的色情描写有利于刻画人物性格,心理和形象,让整个小说生动真实,有声有色。我非专业评论,说不出专业的词汇。个人觉得小说就不应该避讳社会中的任何事物和情节,只有这样,才能真实地反应生活,高于生活,揭露生活,净化生活。我甚至觉得现实生活中的性情节或黑暗的情节远比小说中虚构的夸张,现实生活中的事情的离奇远比文学中的事情的巧合性更高。文学中描写性是否要隐蔽一些还是如实描写呢?其实《红楼梦》和《金瓶梅》两本小说分别是最好的代表,为了祖国下一代的花朵,建议还是隐蔽些好。
四,主人公——庄之蝶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作者为什么设定这个主人公庄之蝶是个知识分子呢?唯一的可能就是只有作者本人才理解知识分子的精神世界的冲突和挣扎,哪怕是内心的性扭曲,自己也或多或少会体会一些。每一部小说都能折射出作者的内心隐秘的角落,不管作者如何虚构情节,行文中都会留下痕迹,这是不容置疑的!
对这个社会的理解,我个人不觉得庄之蝶有多可恶,无非就是三桩罪:
1, 与不同的女性有关系。按照庄之蝶的社会地位而言(市里面数一数二的人物)和几个女性有关系,在当今社会这种情况实在是太普通了,就算普通的公子哥,也非常正常(申明:“正常”未必就是对的),再说文中的几个女性都各有所图,自愿为之(图名,图权利,图虚荣),所以这些根本算不上“恶”。再说高级的知识分子,哪有女人不喜欢的,自然就艳福不浅,实乃正常之事也!
2, 庄之蝶骗好友的画。他趁人之危低价从好友的败家子那里低价收购了那些名画,害的好友吞金自杀,这一点确实做的不地道,但也算是商人的一种狡诈的做法吧,现在哪个商人会放过那么好的赚钱时机呢,坑朋友的案例在社会上实在是数不胜数。这点还没有触及到法律。
3, 庄之蝶为了名誉把柳月介绍给市长的残疾儿子。为了保住自己的名誉,庄之蝶把与自己有过关系的保姆柳月介绍给市长的残疾儿子,这件事也做的有点过了,但是庄之蝶也没有强迫柳月同意,最终决定还是取决于柳月,而柳月恰恰是那种追求权力的女性,为了权力,也只好舍生取义了。不管怎么样,既然庄之蝶有这个心,把自己心爱的女人作为自己谋求名誉的工具,实在是太没有良知了,这点也深刻的揭示了庄之蝶的虚伪,揭示了知识分子的精神缺失。但对于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想这并非不可饶恕的罪恶,毕竟柳月也是自己愿意嫁的!
我并非是为主人公庄之蝶叫冤,也许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中有太多比这更严重的多的黑暗之事,让我逐渐地降低了道德的标准,相比之下,我就原谅了这些“不严重”行为的人,相比于暴露于社会表面的恶事,这种稍有些良心不安之事又算得了什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