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督查来了!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首当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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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实消息 新一轮国务院大督查要来了!金融风险、地方债务风险被重点关注。

7月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8〕3号》,国务院决定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开展一次大督查,重点督查六个方面工作。

其中,金融风险首当其冲: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情况。投实APP,情报级金融信息终端

其次,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也是本次督查的重中之重。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一轮由多部门参与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排查已启动,重点针对PPP等重大项目负债、资金流情况等。“本轮排查至少会覆盖到全国各地市一级,区县一级可能会随机抽查。”

中部某省审计部门有关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本轮摸底涉及地方审计、财政等多部门,排查力度、覆盖范围都远大于往年。上述人士表示,目前有关部门要求排查地方政府截至2017年末的隐性债务情况。投实APP,情报级金融信息终端

中国证券报的报道中并未明确这一轮排查的具体内容,但根据公开信息,随着国务院大督查的全面启动,各省市自治区也紧急行动起来。根据各地政府公布的消息,7月10日,广东、上海政府分别研究迎接国务院大督查的问题,并做好各个约束性指标、量化指标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河南省内的多地已经纷纷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

此外,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督查重点还包括:

落实2018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易地扶贫搬迁280万人建设任务情况。

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开展柴油货车、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等情况。

实施重点流域和海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情况。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消化粮食库存,改善农村供水、供电、信息等基础设施,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等情况。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重点督查内容包括:

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情况。

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情况。

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

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情况。

扩大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情况。

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拓宽外国人才来华绿色通道等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情况。各地推进双创的经验做法和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探索。

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重点督查内容包括:

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情况。

国务院部署的2018年再减税8000多亿元、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降低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气输配等收费,推进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降低物流成本情况。

完善银行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较明显降低情况。

持续扩大内需方面,涉及到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情况:投实APP,情报级金融信息终端

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情况。

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情况。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保障房建设项目、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的开工建设、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形成情况。

鼓励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种隐性壁垒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在铁路、民航、油气、电信等领域推出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项目情况。

推进高水平开放方面,重点督查内容包括:

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情况。

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情况。

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情况。

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情况。

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

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落实2018年开工580万套任务情况。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情况。

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

此外,在实地督查方面,国务院今年继续选取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可量化、可比较的“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房产交易登记”、“获得信贷”等7项指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营商环境进行调查评价。

根据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时间安排表,各部门于2018年7月31日前、各地区于8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国务院。国务院派出督查组从2018年8月下旬起,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实地督查;从9月中旬起,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单位开展实地督查。

按照河南省的部署,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于7月23日前向省政府报送自查报告,同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重点内容分工》安排,相关任务的配合单位于7月19日前将自查报告报至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汇总后于7月23日前向省政府报送自查报告,同时报送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发展和改革委负责汇总起草我省自查报告,并于7月29日前报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按程序报省政府领导审签后,于8月5日前报送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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