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补助金的时候,哪些需要纳税哪些不需要纳税,你知道吗?

基于新冠疫情危机,日本政府向国民包括在日本持长期签证的外国人,每人支付10万日元的特别定额补助金之外,还向中小企业业主支付最高200万日元,个人事业者支付最高100万日元的持续化补助金。

日本的其他地方政府也根据疫情期间的停业申请向各行业经营者支付协助金。这些补助中需不需要缴纳税金?

下面我们来简单介绍一下,首先不需要缴纳税金的补助有哪些……

依据日本现行的补助金支付法案,在伴随着新型冠状病毒影响而创设的补助金中,现金支付,优惠券和商品券是不需要纳税的。

(1)新型冠状病毒特例法中无需纳税的是

日本国家通过市町村支付的特别定额给付金(每人10万日元)

日本国家通过市町村支付的育儿家庭的临时特别支付金(对象儿童每人1万日元)

(2)所得税法中无需纳税的是

日本国家通过对象工作单位和全国保育服务协会的委托团体发放的企业主导型婴儿监护者事业支援的特例措施的折扣券(原本是杂项收入,是征税的对象,但作为新冠的慰问金相当于非课税)

东京都等自治体独自开展的婴儿监护利用事业支援的补助(原本是杂项收入,是征税的对象,但作为新冠的慰问金相当于非课税)

另外,与新冠疫情冲击无关的以往设置的儿童(抚养)津贴和雇佣保险的失业等补贴等,根据支付的法律依据,也不征税。

那么需要上税的是哪些呢?

对此,根据目前日本国税厅的见解,基于新冠疫情危机而创设的给付金中,如下所示是征税的对象。

  1. 日本国家支付的持续化支付金(对销售额减少的经营者个人最高支付100万日元,法人支付200万日元)

  2. 东京都等自治体独自支付的防止感染扩大合作金(名称和金额因自治体而异,是根据停业申请向经营者支付的现金)

  3. 日本国家支付的雇佣调整补助金(企业主为维持员工的雇佣而支付的停工补贴,国家将补助其中一部分)

  4. 日本国家支付的小学休业等对应补助金(随着小学停课,为了支援照顾孩子不得不休息的监护人,对带薪休假的经营者提供帮助)

  5. 国家支付的小学休业等对应支援金。(随着小学停课,为了帮助因照顾孩子而无法签约工作的监护人,向其监护人提供帮助)

这些将被视为课税对象,因为是为了补偿经营者的收入减少部分,补充应计入支付工资等必要经费中的支出,根据日本税法被分类为事业所得等。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扩大而受到影响的中小企业的补助金从8日开始支付。首批已支付280亿日元。

“持续化补助金”的支付条件是每月的销售额与2019年相比减少了一半以上的中小企业将支付最多200万日元的补助,包括自由职业者在内的个人事业主将支付最大100万日元。

今后,日本政府和各地方自治体也会创设面向经营者的房租补助等各种各样的补助金。

经营者不仅要注意自己是否是补助对象,还要注意是否会被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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