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给控股公司分红是税筹安排?看爱尔眼科是如何用控股公司以小博大,成为行业巨头的

郑指梁:合伙人制度设计专家

今天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爱尔眼科的股权架构。

我们先看一组数据:

艾尔眼科的营收从2009年的6.06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59.6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3.07%。

它的增长速度其实还是挺快的。

再看一下它的现金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2009年的1.69亿元增长至2017年13.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9.41%。

也就是说到了2017年的时候,它的现金流已经超过了2016年的两倍。

从这可以看出这个公司的经营情况还是非常正向的。

那它是如何做到的呢?

我们都知道上市公司是非常喜欢收购兼并的,而爱尔眼科也也是一个收购兼并的高手。

我们可以先看一下爱尔眼科的股权结构:

陈邦(爱尔眼科创始人)属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16%;

第一大股东(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78%。

我们会发现,基本上上市公司的上一级都会有一个控股公司,而之所以这样设计是因为他们对税筹是有考虑的。

假如上市公司(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年的利润是1亿元人民币,利润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的话,那么这个上市公司就会分给控股公司(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78万元人民币(持股40.78%)。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法第26条规定,分给控股公司的这4078万元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时间久了之后,存在控股公司的钱就会变得越来越多,控股公司就可以用这些钱投资到其它企业中。

所以上市公司分红给控股公司的这种安排实际上更多的是一种税筹的安排,也可以说是一种以小博大的安排。

并且控股公司的股东结构也比较简单。

我们依然用爱尔眼科举例:爱尔眼科的控股公司的股东结构是有两个联合创始人组成的:

陈邦就是实际控股人,他的持股比例将近80%;而另外一个合伙人的持股比例是20%。

从这个比例就可以看出陈邦对持股比例的分配是专门设计过的。

而这样的设计有什么好处呢?

就是意味着控股公司个上市公司都是陈邦说了算的,换句话讲,当股权超过67%的时候,就叫做绝对控股。

这就是爱尔眼科的股权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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