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政府补助资金会计及税务处理

粉丝来信

(郑州粉丝)亲爱的房老师,你好。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是如何?需要于当年确认损益吗? 税务方面有无与会计处理不同,需要纳税调整的?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按照最新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准则 第八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 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 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第九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用于补偿 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第十条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第十一条: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所以政府补助账务处理,是否计入损益,首先需要判断该项补助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 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才确认,未收到不能确认。
税务方面会计从税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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