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以租赁形式抵偿债务,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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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专题之53:房屋或租金抵债时,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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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形式抵偿债务,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附最高院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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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最新裁判观点:以租赁形式抵偿债务,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裁判要旨: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本案中,涉案<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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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要旨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本案中,涉案<房屋租赁合同>实系以租赁权抵偿欠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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