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注意事项系列专题2:物业纠纷中常见的问题总结

从8月21日开始,我们将推送《佳红说房》系列节目。王佳红律师是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北京市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物业注册管理师,北京市物权法学会成员,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专家成员。 具有10余年房地产专业法律实战经验。曾编著《物权法——以案说法》、《安全置业一百问》,《房不胜防》等著作,多次做客北京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北京交通广播台,长期担任法制日报、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等知名媒体的特聘律师。

大家好,欢迎大家收听《佳红说房》,我是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今天我将继续和大家分享物业纠纷注意事项的系列专题,今天分享的主题是:物业纠纷案件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我办理了大量的物业纠纷案件,很多业主都会咨询同样的问题,我想也可能是大家所关注的,我大概总结了6个问题,都具有普遍性:

问题1:前期物业公司不是业主聘请的,也没有和每个业主签署合同,我们不认可前期物业公司,也得缴纳物业服务费吗?

:法律有明确规定,前期物业公司是开发商依法选聘的,对业主有约束力,业主应该缴纳物业服务费。

问题2::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好,收费又高,我能通过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方式抗议吗?

:物业服务质量不好,业主可以搜集证据要求减少物业服务费;若是双方对收费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委托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的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问题3:物业服务不好,我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没有催要过,直接起诉我了,这样可以吗?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物业公司必须要经过书面催交物业费,才能起诉要求业主。

问题4:我们小区的前期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了,后来也没有和我们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服务的又不好,我们还要缴纳物业服务费吗?物业公司收费是不是没有依据?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可能构成了事实上的物业服务,若不是物业公司强行服务的话,业主还是要缴纳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参照之前合同中约定的标准。

问题5::我们小区业主已经作出了决议,解聘现在的物业公司,但是物业公司拒绝交接,还收取我们物业费,我们可以拒绝缴纳吗?

:这种情况下,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因为法律不允许物业公司强买强卖。

问题6:我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会议,会议作出了决议解聘了现在的物业公司,但是我没有收到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我也不同意解聘物业,我能怎么办?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业主大会的决议,若是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业主大会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那么你只能遵守决议,服从大家。但是诉讼是有时效的,必须在一年内起诉,否则就丧失权利了。

好,今天的《佳红说房》就到这里,希望今天的主题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感谢大家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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