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蛇蝎女残忍虐童,法官只判7个月惹众怒

【缅甸中文网讯】用电熨斗烫、用热水泼、用棍棒打、用针戳……一个13岁的花季少女,被人虐待得遍体鳞伤,美好的人生刚开始就遭受如此大的伤害。

2017年6月4日,仰光德贡港口镇区街区(ဒဂံုၿမိဳ႕သစ္ဆိပ္ကမ္းၿမိဳ႕နယ္)5层居民楼中传来惨叫声,街区民众举报后,警方赶到房子内。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在场的所有人。浑身是伤的女孩子蜷缩在角落。

在询问之下,女孩玛凯宁维说,伤害她的人是雇主夫妇,他们用电熨斗、热水对她进行虐待殴打,致使女孩的胸部、背部、双手的手臂、腿部被烫伤,头部还有淤青伤。说到自己为何会被开水烫,小女孩说“我忘记告诉他们水已经沸腾,所以他们就用开水烫我。我不想再回那了。”

被解救时,玛凯宁维才13岁,她在一个家庭担任女佣,期间,除了遭受严重的虐待,她每天只能吃一顿饭,每周的收入不到10美元。虐待女孩的男子被捕时(2017年)33岁,名叫吞吞(ကိုထြန္းထြန္း),女子被捕时(2017年)32岁,名叫玛咩诺杜(မျမတ္နုိးသူ)。

然而,就是一个如此惨烈的虐童案,近日的判罚结果,再一次激怒了民众。

【缅甸中文网讯】仰光消息,7月21日,德贡港口镇区法院,对虐童的一男一女进行终审判决。最终,女子罚款30万,获刑一个月,男子无罪释放。

如此虐待儿童,法院竟然作出这样的判罚?到底是怎么回事?

据了解,案件发生在2017年,法院依据《儿童青少年保护法》66(E)对案件进行审判,2019年,判处虐待女童的玛咩诺杜6个月监禁,但在2020年4月份泼水节,国家总统签署的大赦令中,玛咩诺杜被释放。对于玛咩诺杜涉嫌的其他罪名,则在缴纳保释金后,继续在外接受审理。

刚开始的时候,法院依据《刑法》326/325条例“严重伤害他人罪”,对玛咩诺杜进行审理,依据《刑法》114条例“帮凶罪”,对吞吞进行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严重伤害他人罪”的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罚7年监禁,“以钝器致人受伤”的罪名成立,最高也可判罚3年监禁。

但没想到,后期,法院修改了起诉条例及罪名,涉嫌虐童的玛咩诺杜获得保释的权利。玛咩诺杜缴纳保释金后在外继续接受审理。

2020年7月21日,德贡港口镇区法院,对虐童的一男一女进行终审判决。最终,玛咩诺杜罚款30万后,获刑一个月,吞吞无罪释放。

帮助受虐女童作为原告的吴谬定奈称,虽然罪名及刑罚非常不公平,并且我们也对终审判决不满,但这个案件审理的时间太过漫长,我们已经无心再继续上诉。这个案件审理的时间已有3年零47天,如果再上诉,或许还要花几年的时间,这个让人非常苦恼。

终审判决时,审理这一案件的法官称,虐待女童的女子玛咩诺杜还有一个3岁的儿子,以及一个年幼的女儿,为了不让这对儿女的心理留下伤痕,加之虐童夫妇已经向受害女童玛凯宁维支付了赔偿金,此前已经依据《儿童青少年保护法》66(E)条例,受到6个月的监禁处罚,因此,法院经过综合考虑之后,决定判罚玛咩诺杜30万缅币罚款,以及1个月监禁。

对于这样的判罚结果,网友均表示震惊并无法接受。

有网友评论称:“最终还是钱战胜了法律。只要有钱,一切皆有可能”

网友:当法律没有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受害者家属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网友:在缅甸,法律是要钱,而不是保护孩子

网友:缅甸的司法,值得依靠吗?

法官考虑到虐童女子的儿女,不想让施暴者的孩子留下心理阴影,那小编想问一句,被他们夫妻俩虐待的玛凯宁维,她的心理阴影怎么办?当施暴者玛咩诺杜,将开水淋到13岁女童身上时,她有考虑过玛凯宁维会留下怎样的心理阴影吗?

参与解救13岁女童玛凯宁维的一名医生说:当我们找到那个女孩的时候,她浑身是伤。抚摸小猫的那一刻,玛凯宁维低声地说:好痛,我不想再回去了。

她只是个13岁的孩子,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别说像其他孩子一样上学了,就连基本的温饱都成问题。13岁,就到社会上打拼赚钱。活着,已经花光了她浑身的力气。为了赚钱,她拼命干活,可遭到了一顿又一顿的毒打虐待,那些个黑暗的夜,13岁的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本以为法律会为女孩主持公道,没想到,经过那么长时间的审理,残暴的施暴者,总共在监狱呆的时间也不超过一年。法律考虑了一切,唯独没有考虑受害者。

而像玛凯宁维这样遭到虐待的童工,在缅甸还有很多。

《缅甸几名变态合伙虐待女童,手段极其残忍!最终的判决结果大快人心!》2016年9月份,仰光茵瓦裁缝店的吴丁敏勒、杜丁堵萨、吴雅撒吞、杜迪依勒、杜素孟勒、吴郭勒等6人,因涉嫌虐待店里的两名儿童帮佣被抓。往年时间内,几人合伙残忍虐待2名儿童,甚至将孩子的手指掰断。两个孩子身上的伤痕,刺痛了多少人的心。

《两名童工遭店主虐待,手段残忍遭逮捕关押!》2017年3月,明格拉栋镇区昂明格拉长途客运站附近,蒙育瓦路的绥兄弟商店的店主玛漂漂吞,用铁棍、腰带殴打2名童工。玛漂漂吞还用脚踹她们,残忍的用加热的铁棍烫烧她们身体各处。

《黑心雇主!用实心竹棍、铁棍、软管殴打13岁女孩,还用蜡烛烧女孩性器官》2017年,因为家庭贫困,13岁的小女孩玛EE昂,进入仰光市达梅镇柏亚德拉路博楞昂街区门牌609号B-16楼的吴钦茂艾家,从事槟榔筛选工作。2017年2月份开始,吴钦茂艾开始对玛EE昂施暴,吴钦茂艾生气时就使用实心竹棍、铁棍、软管等殴打玛EE昂。用力掌掴(打嘴巴)玛EE昂的右脸,致使玛EE昂一度失聪,失去听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吴钦茂艾仍不停手,反而使用实心竹棍打玛EE昂的右脚,甚至点蜡烛,烫伤玛EE昂的性器官。

《缅甸8岁男童惨遭虐待,施暴者暴行令人发指!》2018年1月,曼德勒维多街区高别松茶馆里,一名8岁的童工,遭到雇主的虐待殴打。茶铺老板吴敏敏提着刚烧开的水壶走向亨其杜,并将热水倒在亨其杜的身上。为了防止亨其杜发生叫声引起别人的注意,惨绝人道的茶铺老板用卫生纸,堵住了亨其杜的嘴巴。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

工人资源统计报告显示,我国已经在工作场所工作的儿童有140多万,其中有40多万童工在有危险的工作场所工作。

童工问题,不仅在缅甸,在全球都深受关注。因为家庭贫困,这些孩子早早就辍学,被迫踏入社会,从事家庭帮佣、海产捕捞、餐饮业等工作,有许多童工还被受雇到采石、玉石矿场等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其工作环境也充满了危险。

有的女童工除了沉重的工作压力外,可能还会面临雇主和雇工同事的性骚扰、毒打虐待,工作历程充满艰辛和屈辱。

虽然童工的境遇困难,但监管起来并不容易。行业不招童工,大量家庭断了收入,求生就会日益艰难。为了生存,他们势必会另辟他途。

2019年,仰光省工厂与工人法律审查管理局出台的《工人法》规定,如果工厂雇佣14岁以下童工,工厂负责人将被判处500万缅币罚款及最高3个月的监禁。

尽管如此,童工问题仍然存在,虐童问题也依旧存在。在缅甸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发展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减少童工、保护童工成为当今政府正在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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