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还款方式-Cash Sweep 案例1

图1

这个案例是一个最简单最基础的cash sweep计算模型,没有那些花里胡哨的假设条件(基本利率、利差、贷款截止日期等)。知道怎么计算cash sweep了,其他的假设条件是在这个基础上把公式写得复杂一点儿或者增加几个计算步骤。

这个模型是我引用一个境外项目的部分数据,国外的模型多是以千元或者百万元为单位,所以这个模型的单位是“千元”(RMB 000)。

第4行到第9行是贷款的假设条件。

第13行到23行的利润表是引用的外部数据。这是一个很简洁的利润表格式,跟国内的利润表的报表列示不太一样。因为可支配的还贷现金是从息税折旧前利润(EBITDA)开始计算而来的,所以我把利润表按外资项目的简单报表格式列出来。

第25行以下的内容涉及cash sweep的计算:

第26-28行:

第26行息税折旧前利润减掉第27行所得税,得到的金额(第28行)是可以用来支配的现金(free cash)。我们国内的利润表里面是没有息税折旧前利润这个内容的。要得到这个可支配现金(free cash),就要在利润表税后净利润的基础上把折旧和利息费用加回去就可以了。

第30行的“可还贷现金”就是我们前面文章中提到的CAFDS(cash available for debt service)。它是用第28行的可支配现金除以假设条件中的偿债备付率1.3得来的。这行的计算金额是全部可以用来偿还贷款,支付利息的。

第32行“贷款期初余额”等于第35行的“贷款期末余额”。

第33行,以单元格D33为例,公式是= -MAX(MIN(D32,D30+D34),0)

MIN公式的意思是先用可还贷现金支付利息,剩下的金额与贷款的期初余额比较,两者取最小值。

用MAX公式是保证在贷款还本完成以后不再出现任何还本的金额。

第34行是利息的计算,以单元格D34为例,公式是=-D32*$C$7*(D12-C12)/365

公式的意思是用年初金额乘以利率6.5%乘以(当季的天数除以365天)

这块cash sweep的计算完成后,我做了一个模拟的现金流量表。这个现金流量表,我用了间接法来做,随便编了一个投资活动的金额进去。这个现金流量表暂时也不考虑流动资金的变动。

图2

在这个现金流量表中,项目初始的筹资大于投资,所以当季(2018年9月30日)的期末余额是755,797,000元。

项目投产以后,从2018年12月31日开始,当期现金流发生额全部为正值(红色方框部分),而这个金额恰好就是可支配现金在还本付息后的剩余金额。

具体来说,以2018年12月31日为例,图1中计算的可支配现金(free cash)是443,482,000元,还本金额是259,222,000元,付息是81,918,000元,剩余的现金等于443,482,000-259,222,000-81,918,000=102,342,000元,这个金额正好等于图2中第62行的金额。因为我们用于还本付息的金额是用偿债备付率1.3来确定,相当于可支配现金的70%去还本付息,当期可支配的现金还留了30%,这个30%就等于图2中第62的当期现金流发生额。

另外,你可能也注意到了图2第46行的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数值跟图1第28行的可支配现金的数值相同。这是因为我们在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时候没有调整流动资金的增减变动。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极端的情况,我们如果不考虑偿债备付率的约束,即用当季的可支配现金(free cash)全部还本付息,就出现了下面图3的情况:

图3

我们把假设条件里的偿债备付率改成1,就去掉了偿债备付率的约束条件,结果是当年的现金流发生额变成了0(图3红色方框),因为当年挣的可支配现金全部用于还本付息,而现金流量表的期末余额就一直等于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没有发生变化。

上期有读者留言说这是不是最大还本计算法,不能完全这么认为,如果是最大还本的情况,期末余额755,797,000也可以用来还本。

关于最大还本,我在下篇文章中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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