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的成本方式—“秦汉史与项目管理”之九十九
最小的成本方式
汉武帝(寿71岁,在位56年,改元11次)在弥留之际,立钩弋夫人之子刘弗陵(8岁)为皇太子,设立五位辅政大臣:大司马大将军霍光、车骑将军金日掸、左将军上官桀,与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一同辅政。

并下令将钩弋夫人赐死,左右曾问武帝为什么。武帝答道,“从来国家有变故,大都是因为主少母壮所导致的,你们难道不知道吕后的故事吗?”你认为武帝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
如同团队中有可能危害组织绩效的人,难道一定要开除吗?为什么不能限制其职权?如同钩弋夫人,在宫内没有根基,五位辅政大臣任选一位都可以对其限制,为什么一定要开除学籍呢?
处理团队中有可能危害组织绩效的人,有多种方法:限制职权、设立基本规则、建立权力制衡的治理体系等措施都可以达到效果。当然也包括开除学籍。
这些措施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

1、从个人角度来看,限制职权,规范角色是较好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个人影响力没那么大,不需要改动组织治理结构的情况;
2、从组织角度来看,限制职权的做法虽然对个人有效,但如果考虑对组织和其他人的影响,则有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风险。
假设钩弋夫人活着,就会以皇太后的身份母仪天下,且不论钩弋夫人自己有可能会干政,就算是辅政大臣内部会分化,有的派系会与钩弋夫人联合对抗另外的派系,造成分裂大乱。这对于需要休养生息的汉朝来说是不容许发生的。
所以需要从组织角度看待这个问题。虽然设立组织基本规则、建立权力制衡的治理制度、开除关键人物学籍可能都能达到目标,但从成本效益角度,却是有差别的。

例如重建权力制衡的治理制度,需要较大的一次性管理成本,而维护组织基本规则体系则需要较大的持续管理成本。相对来说,开除关键人物学籍则用最低的成本达到目的。
因此从组织角度和成本效益方面考虑,个人认为武帝处理得当。
请思考:你是否还能列举出其他以较小的管理成本来达到目的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