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绩效评价工作
一、2021年经贸服务业科绩效评价方面承担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1、省对市州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承担了3项指标任务
协调发展——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协调发展——11-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异系数。
共享发展——1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落实市直单位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指标承担了1项指标任务
”三高四新战略“——开放高地:
①贯彻落实”打造开放高地“相关决策部署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湖南省关于中非合作八大行动打造中非地方经贸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明确的任务和要求。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每少完成一项减0.1分,落实不力、效果不好,被国家相关部门、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减2分;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减0.3分;被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批评的,每次减0.1分;
②打造开放高地中服务不优,受到企业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减0.1分;
③未按要求完成《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的相关改革试点任务和《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年度任务,每少完成一项减0.1分。
相关文件:委综合科关于印发《市发改委落实2021年度省政府真抓实干督察激励中省发改委牵头事项委内责任分工方案》《市发改委落实2021年度绩效评估重点工作委内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真抓实干我科室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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