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结毒医案二则(梅毒)


杨梅结毒医案二则
来源:陈实功《外科正宗》卷九
【例1】一男子玉茎结毒半年,阳物已损七八,遇方士以熏
药照,患上流血不止,人似鬼形。予日:毒发已伤元气,再加熏火
一逼,血得热而妄行,故去盆许。血乃有限之物也,恐其难保。先
以四物汤兼黄连解毒汤合而服之,六剂其血乃止,更以八珍汤加麦
冬、五味子、黄柏、知母十余服,元气乃定,外以甘草汤浴洗患上以
银粉散搽之。如此月余,气血渐醒,红肉渐生,阳物复长大半。
仍用前汤,加土茯苓60克煎服,此不拾其根本,共约有四月之
久,其疾乃愈。
按。患者结毒半年,热毒炽盛,耗伤元气,更以澡热之药熏之,
迫血妄行而失血,故先以四物汤补血,黄连解毒汤清热鲜毒,待
血止,更以八珍汤加味,益气养血,配合外用甘草汤清热解毒,
银粉散外搽收湿生肌,扶正祛邪,调理四月始愈。

【例2】一男子患此<杨梅结毒>自膝以下腐乱无空,伏枕
半年。内以芎归二木汤,外以甘草、白芷、归尾,葱白煎洗,三日一
度,以解毒,紫金膏搽之.如此三月余,渐渐而成。其足不能步
履,以史国公酒药加土茯苓500克者,又服半年,其足方能步履,
又一料,行步亦然如旧。

散人注:杨梅结毒即梅毒晚期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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