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担保司法解释学习21、物的担保范围限于物权设立时(汪兴平)
相关推荐
-
新变化:抵押权预告登记权利人可以就抵押财产主张优先受偿权 | 大成 · 研究
在商品房预售中,常常出现购房人办理房屋贷款时对预售房屋进行抵押权预告登记,随后发生购房人无法偿还贷款的现象.那么,在此情形下,贷款人能否就前述房屋主张优先受偿权呢? 关于这一问题,司法实务的裁判意见不 ...
-
浅谈担保司法解释中抵押担保新规定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
作者 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法律事务部 陈福录 为正确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在深入研判.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并经分析论证,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 ...
-
抵押房屋抵押权人的租金收取权有无优先性之辩——以民法典为视角
作者:韩惠虓.王君 目 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抵押权人租金收取权的权利性质以及有无优先性的法律解读 抵押房屋的租金收取权之权利性质 抵押人的租金收取权有无优先效力 若抵押房屋的租金收取权无优先效力, ...
-
新担保司法解释学习38、债权人对共同担保的风险管控(汪兴平)
共同担保,就是数个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同一债权提供担保,主要形式包括共同保证.共同物保.共同混合担保. 共同担保,可以分为按份共同担保和连带共同担保,前者是数个担保人与债权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担保份额的共 ...
-
新担保司法解释学习30、担保人担保资格(汪兴平)
就担保人的担保资格,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
新担保司法解释学习17、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重大区别
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向保证人有权主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诉讼时效是债权人通过国家强制力保护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期间.虽然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都具有对债权人的保护过期不候的特征,但两者在法律效力上存在重 ...
-
新担保司法解释学习8、九民纪要规定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效力被微调(汪兴平)
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效力和责任,新担保司法解释对九民纪要的规定稍微进行了一些调整. 1.就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效力,九民纪要第17条分相对人即债权人是善意还是恶意而有所不同,善意的,合同有效, ...
-
新担保司法解释学习28、实际出资人能否对抗代持人之债权人对代持股权的执行(汪兴平)
对于代持股权,对外显示的登记股东为代持人,代持人亦称名义股东,委托人亦称隐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当代持人即名义股东对外负有债务时,名义股东的债权人很有可能会申请法院保全或执行名义股东名下的代持股权,即使 ...
-
新担保司法解释学习24、抵押预告登记与抵押登记保护的异同(汪兴平)
对于预告登记,民法典物权篇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 ...
-
新担保司法解释学习23、纠纷约定仲裁的,并不排斥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汪兴平)
新担保司法解释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担保物权人有权将担保财产自行拍卖.变卖并就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该约定有效.因担保人的 ...
-
新担保司法解释25、增信措施与保证担保及债务加入的关系(汪兴平)
保证担保和债务加入都能有效起到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作用,从这点来说,债务加入可以认为是广义的保证担保. 新担保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 ...
-
新担保法学习33、物保的含义及其展开(汪兴平)
物保,是相对于人保而言的.人保是由特定的主体以其一般责任财产所进行的担保,而物保则是以特定的物的价值进行的担保,当特定的物存在时,以该物的价值进行担保,当特定的物灭失时,以物的保险金.赔偿金等物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