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社小贴士丨区分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

2018年CPA《会计》教材收入一章引入了合同资产的概念,很多小伙伴对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表示傻傻分不清楚,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聊一聊什么时候确认合同资产,什么时候确认应收账款。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的定义。

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应收账款是企业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应当作为应收账款单独列示。

看完定义,是不是还是很懵,什么叫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什么叫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

别着急,小编举个栗子,大家就明白啦!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项合同,合同中有两项履约义务(转让商品A,和转让商品B)转让商品A的对价为50元,转让商品B的对价为100元。

情况1:合同约定转让商品A时甲公司有权收取转让商品A的对价,转让商品B时有权收取转让商品B的对价,那转让商品A后,甲公司就有权收取对价50元了,没有其他条件限制,什么时候收到就看乙公司什么时候付,50元应确认为应收账款。

情况2:合同约定转让商品A的对价要等商品B转让了之后才能收到。那转让商品A时,甲公司因为已经履行了履约义务有收取对价的权利,但这个权利不是无条件的,要等到甲公司转让了B商品后,甲公司才能收到,50元应确认为合同资产。

好啦,相信大家对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

关于新收入准则的结合实务通俗理解,可参阅文章从碧桂园年报通俗理解房地产企业对新收入准则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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