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高铁霸座,透漏出的法治和德治问题
事件回顾:
2018年8月21日,济南开往北京的G334次高铁上,一名男乘客霸占了另一名乘客的靠窗座位。 8月23日下午,济南铁路局方面回应,该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随后,该男子被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
2018年9月19日,永州到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位周姓女乘客未按照车票坐车,强行坐在了别人的靠窗座位上。当乘警与其沟通时,这位周姓女乘客还耍起了无赖,嘴里反复强调:“这座位上写的是10D不可以坐吗?票上面写了我是过道的座位吗?票上面写了吗?”女子的无赖行为最终还是得逞了,她一直坐到了终点站才下车。事后,她被罚款200块,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和之前的高铁座霸男受到的惩罚一样。
事件分析:
与“霸座”行为相比,高铁工作人员对于“霸座”者的束手无策更值得关注和反思。经过乘务员、列车长乃至乘警的三重劝说,始终无果。根本原因在于忽视了某些人脸皮的厚度,缺乏相关的制度制约和具体处罚措施,高铁工作人员只能以劝导为主,没有更有效的办法。尽管高铁三霸们被网上曝光后,遭到口诛笔伐,但是以当事人的脸皮厚度,单纯的舆论谴责未必能让他们羞愧难当,自我约束。有事实为证,当事人孙某迫于舆论压力作出所谓“道歉”之后,居然被国内两个大的自媒体平台加V认证,孙某也利用此一炮而红的机会大肆宣扬自己的存在感,试图以此牟利。直到被央视1+1曝光后,这两个平台才把孙某的账号删除。
类似的事件不断在社会上发生,而且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的行为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界,从法律角度来说,无法可依,违法成本过低是根本原因;从道德角度来说,这些人对道德免疫,他们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挑战人们的道德底线,说明廉耻心这东西早就没了,是非观念已经沦丧。这个时候,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强制规定制约,我们除了谴责,确实束手无策了。
因此,对于这些失德行为需要法律更强有力的约束。近日,《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经立法程序通过条例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使霸座行为从以前貌似“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行为,变成了“法律禁止不敢为”。
我们还需要发挥舆论的强大作用,加大力度曝光这类不文明行为,让这些人在社会无立锥之地,以舆论的压力惩恶扬善。
最关键的是,要逐步完善诚信制度建设,加大诚信黑名单的覆盖范围,完善诚信体系在社会中的指导作用,让失信人在购房、购车、出行、就业等方面都受到一定的制约,才能弥补法律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