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子》卷6发蒙诗解2名正是非贤尽暴止
《尸子》卷6发蒙诗解2名正是非贤尽暴止
题文诗:
爱民利之,爱而不利,非慈母德.好士知之,
好而弗知,众而无用.力朝治之,力而弗治,
劳而无功.三者虽异,其道一也.是故而曰:
审一之经,百事乃成;审一之纪,百事乃理.
名实判两,合则为一.是非之别,必随名实,
赏之与罚,必随是非.是则有赏,非则有罚,
人君独断.明君之立,正其容貌,庄重其心,
不虚其视,不躁其听,不婬审分,应辞立廷,
隐匿疏远,虽有非焉,必不多矣.明君不用,
长其耳目,不行间谍,不强闻见,形至而观,
声至而听,事至而应.近者不过,远者治矣;
明者不失,微者敬矣.家子侄和,仆臣妾力,
则其家富,丈人虽厚,衣食无伤;子侄不和,
臣妾不力,则其家贫,丈人虽薄,衣食无益,
况万乘君?国之所以,不治者三:不知用贤,
此其一也;虽知用贤,求不能得,此其二也;
虽得贤才,非尽其才,此其三也.正名御之,
尧舜之智,则必尽矣;明分示之,桀纣之暴,
则必止矣.贤尽暴止,治民之道,不可加矣.
【原文】
夫爱民,且利之也,爱而不利,则非慈母之德也。好士,且知之也,好而弗知,则众而无用也。力於朝,且治之也,力 而弗治,则劳而无功矣。三者虽异,道一也。是故曰:审一之经,百事乃成;审一之纪,百事乃理。名实判为两,合为一。是非随名实,赏罚随是非。是则有赏,非则有罚,人君之所独断也。
明君之立也,正其貌,庄其心,(不)虚其视,不躁其听,不婬审分,应辞以立於廷,则隐匿疏远,虽有非焉,必不多矣。明君不用长耳目,不 行间谍,不强闻见,形至而观,声至而听,事至而应。近者不过,则远者治矣;明者不失,则微者敬矣。家人子侄和,臣妾力,则家富,丈人虽厚,衣食无伤也;子 侄不和,臣妾不力,则家贫,丈人虽薄,衣食无益也,而况于万乘之君乎?国之所以不治者三:不知用贤,此其一也;虽知用贤,求不能得,此其二也;虽得贤,不能尽,此其三也。正名以御之,则尧舜之智必尽矣;明分以示之,则桀纣之暴必止矣。贤者尽,暴者止,则治民之道不可以加矣。
【译文】
爱民就必需为他们谋利,爱他们却不为他们谋利,不是慈母的懿德;好士就必须 充分了解士,虽然喜好却不能充分了解他们,士再多也没什么用处;在朝庭上勤于政事是为了治理好朝政,勤于政事却没治好朝政,那就劳而无功了。这三种情况事虽不同,但道理是一样的。因此,详究名实合一这个关键,百事都可成功,细察名实合一这个要领,事事都能治理。名与实分开就成为二,合并就是一。论定对与错要依据名与实,实行赏与罚要依据名与实,对的就行赏,错的就惩罚。这些是君主要独立判断的。
圣明的君王在位,端正仪容,庄肃内心,不令自己的视见虚妄,不使自己的听闻嘈杂不一,不让自己的究察名分迷惑不明。立于朝庭,应对合乎名分,即使一些不顺从朝庭的隐匿不仕之辈有所非难,也一定不会多了。明君不需要博闻远视,不需要秘密侦探,不必勉强见闻各种消息,可视的形色到面前了就看,可听的声音到耳前了就听,需处理的事来了就应付。近处的没有过失,远处的也就能治理好了;明处的没有失误,幽微的也就恭敬了。一个家族子侄和睦,仆役臣妾勤勉用力,家族就能富足,族中老人即使丰富地享用美衣锦食,也无关紧要。一个家族子侄不和睦,仆役臣妾不勤勉用力,家族就得贫困;家贫困了,族中老人即使节衣缩食也没有什么补益。对于一个家族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万乘之国的国君呢! 国家之所以不能治理好的原因有三个:不知道任用贤才,这是一;虽然知道任用贤才,但求贤却得不到,这是二;虽然得到贤才,却不能尽用他们的才智,这是三。 正定名分以御使群臣,即使像尧舜那样的睿智也会充分发挥到极致;明确名分以指示其苛守本分,即使桀、纣的暴行,必定也会停止了。贤明达到极至;暴虐得以阻止,治民的办法也就没有能超过这样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