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宗伟:情怀与爱不过是块招牌
【异史氏曰】应邀到一个区域与老师们分享《“新高考”“新课标”背景下的初高中教学》的话题,所在学校的负责人走上来旧文,可以录像吗?我回,有什么不可以的?我又不是保密局的。他说,上午的专家不允许录音录像。我说,还不允许拍照,不给PPT。他笑了。

实话说,《“新高考”“新课标”背景下的初高中教学》这个命题作文之所以让我完成,不过因为知道我既能教高中又能教初中,还可能因为知道我这些年一致关注新高考、新课标,一直泡在课堂上而已,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教师就是教书的,教师的生命力自然也应该是在课堂上的,谈课堂教学,离开了课堂从何谈起哦。上课的事也就那回事,录就录呗。
从所谓知识产权角度讲,这些不可以不是完全没道理,不可以强求。从我个人的立场来看,中小学教师有多少原创的东西,不过知识的搬运工而已,如果说有什么高下,也无非在拼接组合与经验的分享上。再说,只要你没有胡言乱语,拍就拍,录就录呗。再换个角度想一下,这些录音录像与PPT,又有多少人去看去听哦。当然,也不排除培训公司拿这录像去二次培训。对此貌似也没担心的必要,真正想通过视频认真进修学习的老师是有,但也不多。培训公司将这些录像挂在公司的平台上也不过用来证明公司的资源,当然也不排除公司会从中渔利。果如此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一旦发现,一旦要较真,也是有渠道可走的。

我想说的是另一回事,专家们不是喜欢谈情怀,谈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吗?怎么没从学员录音录像要PPT上感受到他们对自己的爱呢,又怎么没想到拒绝录音录像拍照要PPT的举动会让学员感到受到自己的另一番情怀呢?尽管我没有情怀,也不谈什么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之类,但还是要说一句,与其在台上大谈教育之爱,教育情怀,不如从不拒绝学员录音录像拍照与要PPT开始,用自己的行动表示爱心与情怀。我的习惯是只要请我分享的,一定会主动留下PPT,当然也不会拒绝学员录音录像。